PLUS28 » 台灣政治幫幫忙 » 函送立委 邱議瑩: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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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h3535 於 2013-4-20 20:08 發表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844215.shtml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議瑩今天說,函送立委是企圖轉移前總統陳水扁醫療處遇爭議和核能四廠案焦點。 多名民進黨籍立委昨天不滿法務部對陳水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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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LIFE 於 2013-4-20 21:11 發表 法務部表示,此舉涉毀損公物等罪,將函送法辦。 很好! 有位7788的貨色問葉宜津犯了什麼法. 在此煩請葉大綠委.這次別再偷偷去繳罰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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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21 16:14 發表 你的問題可是嗆聲是犯法的,嗆聲是犯哪條法?現在再亂扣帽子? 毀損公物跟嗆聲是兩個不一定會連在一起的行為.
原帖由 WLIFE 於 2013-4-21 19:43 發表 不知道你是用哪隻眼睛看到我說: 嗆聲是犯法的... 請拿出證據來!!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21 21:25 發表 "至於這叫做踢館..應該是犯法吧." 這句話是你講的吧,我可沒冤枉你,我拿出證據了,你說你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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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LIFE 於 2013-4-21 21:57 發表 噗!! 閣下的閱讀能力.還真是與眾不同~ 斷章取義能叫做證據? 當初踢門好神勇.現在又說別人轉移焦點? 這款綠委真是孬阿.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22 09:26 發表 斷章取義?還真不知那句話如何斷章取義?自己說話不算話在轉移焦點?嗆聲誰說的?你說的,犯法誰說的?還是你說的,現在不敢認?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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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只憑主觀思想辦事, 不問是否切合實際。 "拿雞毛當令箭"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22 09:26 發表 斷章取義?還真不知那句話如何斷章取義?自己說話不算話在轉移焦點? 嗆聲誰說的?你說的,犯法誰說的?還是你說的,現在不敢認?真好笑.
原帖由 WLIFE 於 2013-4-23 09:00 發表 所以我說拿出證據來啊~ 我第一句是告訴P大:不是破門.是踹門. 第二句是說邱議瑩的行為是違法的. 兩句話你硬要拼成一句話. 甚至進化成:嗆聲是違法的. 你要不要臉啊?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4-23 09:18 發表 根據新聞畫面: 葉宜津應該是踹開部長大門. 至於這叫做踢館..應該是犯法吧. 不敢PO原文啊,現在給你原文照登,你哪裡講的是邱議瑩? 你講的就是踢館是犯法的誰說錯了? 只是一時打成嗆聲也改不了你硬ㄠ胡扯的事實. ...
原帖由 mesia 於 2013-4-23 20:24 發表 再怎麼看凹的明明就是你 你自己把原文PO出來,結果證明蜂大說的是"踢館" 而你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說蜂大講的是"嗆聲" 蜂大從頭到尾一直都澄清自己是說"踢館"不是"嗆聲" 結果你現在證明你自己亂栽贓,就開始避重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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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LIFE 於 2013-4-24 00:28 發表 噗!!! 所以我說踢館. 你就可以改成嗆聲是犯法的? 我說你斷章取義.一點都不為過! 還扯什麼原文照登? 你忘記你跟著後面大聲:犯什麼法? 法務部已經告訴你是毀損公物了吧! 別在凹了.只會越來越難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