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msn.com.tw/news2415173.aspx
車裡的劉姍姍,把頭壓到不能再低,前一天出席拘留聽證會,整場9分鐘,劉姍姍只回了幾個簡單答覆,是、不是和謝謝,為了速戰速決,劉珊珊主動放棄審前檢查程序,並和委任律師展開認罪協商。
劉姍姍委任律師沃肯:「可能被監禁,這是我要避免的(協商結果),當然還有很大筆的罰款。」
罰款分兩筆,一筆是虐傭案若判定,個人判賠由劉珊珊個人支付,另一個是我國爭取外交官豁免權,律師費用將由全民買單,國內律師表示,當地事務所「以時計費」,預估台幣1、2千萬跑不掉。
記者:「她的辯護是全民買單嗎,還是她自己付錢?」堪薩斯經文處副處長周道元:「我們協助家屬聘請辯護律師,就是為了要維護劉處長她的司法權益。」
敏感時機,我國駐美代表16日閃電回台,外界質疑是因為這起外交事件被緊急召回。記者:「是為了劉姍姍嗎?」駐美代表袁健生:「不是,不是,我因為有別的業務。」
全盤否認,只說國內已經有專案小組處理,
劉珊珊虐傭案傳出,國家顏面掃地,假如爭豁免權不成,官司打輸要付的錢,也得由全台灣人吃下來,爭主權的代價,全民一起扛。
哇!現在是只要是外交部所屬
只要發生虐傭 姦淫人妻 等不屬於外交業務範圍
且嚴重影響國家形象的犯罪案件 官司打輸要付的錢
都要全民買單嘛?!....這世界還真是變了
...很難想像這是有法學素養的馬英9政府會做的事情...xd
對了!不知道外交部對於領有台灣護照的人民
在旅外的時候有沒有相同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