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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午睡”已被德國寫入法律,由政府強制實行

午睡”已被德國寫入法律,由政府強制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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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人酷愛立法,但除幼兒園外,沒有午睡規定,中文媒體近日所謂「午睡運動」已被德國寫入法律的說法,純屬以訛傳訛。但德國少數公務機構和企業,確實給予員工午睡的可能。開風氣之先的是漢堡附近的小鎮費希塔(Vechta)(圖),十二年前接受健保專家建議,鼓勵鎮公所員工午餐後小睡,防止已精簡的人事再遭折損。實施之後,病假率果然大降、辦事效率大增。然而做法也淪為多方訕笑對象,鎮長被控告破壞公務員清譽。少數跟進的企業如德航、SAP、BMW也設計小憩時間,但保持低調,深怕引發外界不當的聯想。

德國勞動法明文規定:工作時間在六至九小時之間的,中間應當有至少半小時的休息;九小時以上的,應休息四十五分鐘;不休息的話,最多只能連續工作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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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睡真的有差 睡一覺起來真的多
台灣人國小也就養成這種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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