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123
發新話題
打印

(18禁-- 勿打開) 硬上13歲少女耳邊喊「讓妳懷孕」色男賠60萬判3年8月

(18禁-- 勿打開) 硬上13歲少女耳邊喊「讓妳懷孕」色男賠60萬判3年8月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林姓男子朝女友年僅13歲的女兒下手,趁獨處時襲胸、性交,少女隱忍多時才吐露心聲,控訴林性侵還稱「要讓她懷孕」、「當他老婆」等語,林雖拿60萬元和解,卻推拖是少女主動迎合,法院不採信其辯詞,認為林無視少女將他當父親般信任,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3年8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和女友交往論及婚嫁,2018年9月中秋節連假到她家,見13歲女兒獨自在看電視,竟起色心朝少女親吻、摸胸,還拉對方手摸自己生殖器,最後發生性行為,因少女一時不知該如何反應,事後和親友聊天時才意外說出遭媽媽男友性侵一事。



審理時,林坦承對少女摸胸,但矢口否認有性交,辯稱不知少女未滿14歲,還推託說是少女主動拉他手摸胸,但自己拒絕撥開後就睡覺,沒有進一步行為。林的辯護人主張,林對少女頂多有不確定故意,也是少女主動為之,雙方才合意猥褻。



少女證稱,林突然伸手進她衣服摸胸、摸她尿尿的地方,也有看到他的小鳥,林還一直說「喜歡她」、「當她老婆」,「要讓她懷孕」等語,並描述當時遭性侵過程,結束後林還交代她說「這件事不可以跟別人講」,結果自己去洗澡就發現下體流血。



法院比對雙方、親友說法,另少女也有相關驗傷報告,下體因撕裂傷與受害情節吻合,不採信林男辯詞。



法院認為,林男明知少女年幼,對於男女關係處於矇懂階段,還無視對方將他當作父親一般信任,仍對少女性交戕害她身心,造成難以抹滅傷害,而林雖已用60萬元和少女及家屬和解,但犯後除否認,為了脫罪還稱是少女主動、不知她智能狀況。



法院審酌,林沒有向少女致歉悔悟,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家屬也不希望從輕量型或緩刑,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3年8月。

網絡圖片與內文無關

TOP

「有的沒的.....XD 桃尻ろスバ」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本帖隱藏的內容需要回復才可以瀏覽

TOP

感謝大大的辛苦分享

感謝大大的辛苦分享

TOP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TOP

有分享就有回覆然後再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回復 2# Soldier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

TOP

黑肉讚~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回復 2# Soldier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感謝大大的分享

TOP

 60 123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