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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女神元元與閨蜜鬧翻 陳甯亞告妨害名譽不起訴

性感女神元元與閨蜜鬧翻 陳甯亞告妨害名譽不起訴



中時

擁有甜美長相及火辣魔鬼身材的性感女網紅元元,去年因偷錢包的事情,與閨蜜Mia鬧翻,躍上媒體版面。Mia認為元元發文公開指控偷竊,讓她精神備受折磨,控告元元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認為,Mia已自承偷竊,元元非不實指控,發文內容也未逾言論自由範疇,7日處分不起訴。



25歲的元元本名吳婕安,2018年5月首次參與錄製《國光幫幫忙》,後也陸續出現在各大綜藝節目,並出過多本寫真集,IG已有92萬追蹤者;27歲的Mia本名陳甯亞,是前Rakuten Girls的成員,因偷錢包爭議事件,去年已被球團除名。



元元去年突然在IG上爆料,稱與Mia撕破臉,IG遭到封鎖,並指Mia「做了得多不可原諒的事情」,引發網友議論。元元後來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和Mia去泰國玩的時候,2個相加價值超過12萬的錢包接連失竊,事後卻在Mia家看到自己的東西,另一次她掉了2萬元,調監視器目睹竊賊是Mia。



事情曝光後,Mia遭到網友公審,還因此丟了工作,甚至因為精神壓力太大,須接受心理治療。Mia曾發律師函捍衛名譽,並對元元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Mia承認有偷竊情事,元元並非憑空杜撰,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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