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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還原真實的王安石變法

還原真實的王安石變法

  在整個宋史中﹐王安石變法影響很大﹐乃至整個中國歷史上都有。然而現在關於王安石變法都太片面。在此我們雜誌社寫下此篇文章﹐求教於方家。
  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和目的
  1、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是「抑制兼併﹐裁撤冗員」嗎﹐這個說法實際是後來的史學家們強安到王安石變法頭上去的﹐不是當時變法的真實目的。我們閱讀任何一種建國以後並迄今為止的相關文獻﹐只要一提及變法的原因就要說﹕「當時土地兼併嚴重﹐冗官、冗兵繁多﹐國家積貧積弱﹐王安石變法就是針對這種社會狀況而展開的。」可是﹐當我們仔細瞭解王安石變法的具體內容和實際效果後﹐驚異地發現﹐在數十項變法法令中﹐幾乎沒有一條是抑制兼併、裁撤冗兵冗員的﹐從變法的後果上來看﹐冗員並沒有減少﹐土地兼併有增無減﹐雖然軍隊冗兵減少了近四十萬﹐但在對外關係上仍懦弱不堪。就是說﹐現代史學家們描述的王安石變法的原因與其實際做法驢唇不對馬嘴。這是怎麼一回事﹐經過反覆的研究以及向有關專家請教﹐我們發現﹐王安石變法的真正目的根本不是抑制兼併、裁撤冗員﹐使國家強大﹐既然沒有這方面的目的﹐自然也就沒有相應的變法措施和結果。
  2、王安石變法的真正目的是什麼﹐王安石變法的真正目的是為國家「求富」﹐即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3、變法的真實目的為何被遮蔽﹐有兩種原因造成了對王安石變法真實目的的遮蔽。一是在當時的政治爭論中﹐變法派為減輕反變法派對他們「斂財、害民」的攻擊﹐而刻意編造出抑制兼併之類的理由﹔二是後來的某些研究者﹐出於肯定這場變法性質的需要﹐將當時變法派編造出的理由當做事實加以放大。
  正是由於這種遮蔽﹐使得今人在瞭解王安石變法的性質時極易陷入混亂不清的狀態﹐人們無法理解﹐為何這場變革既沒有與其所標榜的目標相適應的政策方案﹐又沒有實現使國家強大崛起的戰略目的!但如果回到王安石變法的真實目的求富上﹐一切疑問就會悄然冰釋﹐變法派本來就沒有抑制兼併、使國家強大的目的﹐他們的目的只是斂財、求富﹐而且也實現了這個目的。至於他們本來就沒有的目的沒有實現﹐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事實證明﹕這場變法取得了變法派自己預想要達到的一切﹐同時也沒有超出預想目的一步。
  4、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變法目的﹐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造成的﹐看一下神宗皇帝面臨的實際問題。先看冗員﹐即官員隊伍龐大﹐這是由於其前任皇帝自己無能﹐只好靠擴大官員隊伍、並增加官員工資導致的。官員隊伍一旦擴大到這個規模﹐想裁減就很困難了﹐一切改革都要靠官僚隊伍來推動﹐如今你要削減官員數量﹐降低他們的工資﹐他們能答應嗎﹐這一點﹐神宗皇帝是心知肚明的﹐況且前朝已有失敗的例子放在那裡﹐范仲淹等人在慶曆年間發起的「慶曆新政」不就是因為動了冗員這塊「奶酪」而無疾而終的嗎﹐所以﹐冗員不能裁﹐冗官不能減。
  冗員不能裁﹐行政開支和軍費支出不能減﹐國家財政又沒錢。怎麼辦﹐只能想增加收入的辦法了。事實上﹐這也是許多王朝中期改革通常選擇的路徑﹕不動存量、調整增量﹔不觸動現有的既得利益者﹐通過增加新的財政收入增長點﹐靠新增加的錢﹐解決社會政治問題。這種路徑的好處是阻力小、易操作﹐不好處是往往適得其反﹐老問題沒解決﹐又帶來成堆的新問題﹐結果反而使得王朝進一步衰朽。
  是不是所有王朝中期的變革只有這一條路徑可走﹐是不是所有的變法都是這種結局﹐當然不是﹐之所以選擇這樣的變法路徑﹐是宋神宗的個人能力所決定的﹐換一個人﹐未必是這種做法。
  5、為什麼選擇王安石為變法主將﹐為解決國家缺錢的問題﹐宋神宗廣泛地與各路大臣談話﹐談下來﹐形成的觀點有兩派﹕一是認為國家缺錢原因是花的太多﹐少花點就不缺了。這一派以韓琦、富弼、司馬光等元老重臣為代表﹐他們建議皇帝﹕抑制個人慾望﹐少修建宮室樓台﹐適當裁減冗員、冗兵﹐千萬不要與外國打仗﹐國家開支就減少了﹐錢也就夠花的了。那西夏國、遼國要是打過來怎麼辦呢﹐這派人的回答是﹕只要你內修德政、外睦鄰邦﹐人家是不會打過來的﹐對這種不顧強鄰日益挑釁、不負責任的建議﹐神宗皇帝當然不滿意﹐也沒法兒按這些人的說法辦事。
  另一派的意見就是以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他們提出的辦法就是想方設法地增加財政收入﹐不僅可以養住現在的官員與軍隊﹐還可以支持朝廷對敵國採取主動的軍事措施。這種態度與神宗皇帝的需要一拍即合﹐所以﹐神宗皇帝才採取非常手段﹐越級提拔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大業的。
  針對朝廷面臨「缺錢」的問題﹐司馬光曾與王安石展開過辯論。司馬光認為﹐朝廷缺錢是因為花錢太多﹐少花錢即可。如果繼續保持這麼大的開支﹐就勢必通過向老百姓增加賦稅的方式獲得財富﹐簡言之﹐必然搜刮民財﹐給老百姓增加負擔。王安石回辯說﹕「這些錢都是非花不可的﹐節約不下來。」而且﹐增加朝廷收入﹐也可以不通過增加賦稅的辦法獲得﹐並不會給民眾添負擔。司馬光反唇相譏﹕天下財富就那麼多﹐不從老百姓那裡取﹐從何處取﹐王安石的變法還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不增加賦稅而增加國家收入﹐但司馬光也沒有完全說錯﹐這些錢不是憑空掉下來的﹐仍然是從老百姓身上搜刮過來的﹐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縱觀王安石變法的各項措施﹐一言以蔽之﹐即以國家興辦壟斷的商業、金融業企業等手段﹐為國家斂財。為進一步說明問題﹐我們需對其主要法令做出具體的分析。
  1、均輸法﹕變法前﹐各州縣進貢給京城的貨物需長途運輸﹐運輸到京城後有些貨物因不符合市場需求反而需降價出售﹐讓國家虧損。王安石推出「均輸法」﹐規定主管此項事物的六路發運使可以按「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能就近採購的貨物﹐就就近採購﹐以節省運費。而且可以按照各地市場不同的價錢﹐把在當地價格高的產品就地賣掉﹐變成錢後﹐再到價格低的地方買回這種產品。同時﹐還規定﹐如果地方進貢的是京城不需要的貨物﹐可以折成錢﹐以現金的形式交納。這事實上是把原來的運輸機構變成了兼具商貿功能的國營企業﹐通過銷售各地的上貢貨物贏利﹐為國家創收。
  2、市易法﹕當時的京城和各大城市﹐原本就有大的批發商﹐經營商業批發業務﹐獲利頗豐。王安石推行「市易法」﹐設立市易務﹐實際上就是由朝廷官辦的商業企業經營主要的批發業務﹐據說﹐範圍十分廣泛﹐連乾鮮果品都由市易務經營﹐這樣﹐就等於把原來民間批發商人的利潤轉移到國家來了。
  3、青苗法﹕原本在民間﹐就存在有一些借貸機構﹐在開春青黃不接的時候﹐靠收放貸款(利息高的就被稱為高利貸)牟利。王安石推出青苗法﹐就是由官府來承擔此項業務﹐在青黃不接時向農民放貸﹐秋收後再連本帶利收回。實際上是將原來的民間放貸資本的收入﹐轉為官營的放貸機構﹐變成政府收入。
  4、保馬法﹕政府軍隊所需要的軍馬﹐原來是由政府的專門部門養的﹐但是投入大、浪費多。王安石推出「保馬法」﹐將戰馬承包給普通百姓餵養﹐條件是政府可以適當免除養馬百姓的賦稅﹐並給予以少量的補貼﹐這樣既減少了政府的支出﹐又有戰馬可用。
  從上面四項法令來看﹐就是把原來民間資本經營的能賺錢的商業、貿易以及金融業轉為官辦的壟斷企業﹐通過這些企業的利潤為國家增加收入﹔同時﹐把國家經營得不好的養馬業轉為民辦﹐減少國營企業的虧損﹐為國家減少支出。這一增一減﹐國家的收入就增長了﹐達到了富國的目的。
  當然﹐王安石變法也沒有完全做到不增加百姓的賦稅﹐比如他推行的「募役法」(也稱免役法)﹐實際上就是一種變相增加百姓賦稅的辦法。原來北宋官府裡除了官員之外﹐還要一些從事雜務的衙役﹐這些人是由各家各戶輪流派人充當的﹐存在著人員流動性強、業務不穩定、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等問題﹐王安石推行「募役法」﹐改由各家各戶按一定比例交錢﹐由官府再拿這筆錢僱傭穩定的衙役﹐長期從事此項工作(當然也有一定的對特困戶的減免措施)﹐這一法令實際上是使官府所需衙役(包括衙前重役、散從、馬伕、典吏等)職業化了﹐變成了領國家官糧的「行政事業單位成員」。而全體老百姓則需為這些人員多交納一份「行政事業附加費」。如果說﹐前面四項法令還是通過官辦企業的方式間接為國家斂財的話﹐那麼「募役法」則是赤裸裸的以增加稅賦的方式直接為國家斂財了。因為這項法令解決的不僅是官府工作人員的工作穩定性的問題﹐而是實實在在的增加了國家收入。
  這筆帳很簡單﹕原來每十戶百姓﹐每年有兩人去官府服役﹐這一年只是有兩戶人家受影響﹔變法後﹐這十戶百姓年年都出錢﹐由官府再分雇兩個別的人去服役﹐這十戶人家從每五年輪一次有負擔變成了年年有負擔。而且﹐十戶人家交上來的錢﹐也許是夠僱傭五個人的﹐可官府只需要兩個人﹐那多出來三個人的錢就變成國家增加的收入了。據統計﹐熙寧九年(1076)﹐收的免役錢為1041萬﹐實際僱傭衙役支出只有648萬﹐節餘392萬就成為國家多增收的錢了。另外﹐從熙寧六年發出的青苗錢利息來看﹐剝削率也夠高的了﹐當年發了1103萬青苗錢﹐收回的利息是292萬﹐利息率約為26%﹐按現在的標準﹐利率也不低了。由此看來﹐司馬光批評王安石斂財﹐增加百姓負擔﹐是有道理的。
  王安石變法的實際效果如下﹕
  1、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通過變法確實增加了國家收入。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宋神宗熙寧六年散發的青苗錢為一千一百零三萬七千七百七十二(單位是「貫匹石兩」)﹐回收一千三百九十六萬五千四百五十九(貫匹石兩)﹐利息錢為二百九十二萬(貫匹石兩)﹔熙寧九年免役法的收支情況為﹕這年全國共收免役財賦一千零四十一萬四千五百五十三(貫匹石兩)﹐支用六百四十八萬七千六百八十八(貫匹石兩)﹐寬剩三百九十二萬六千八百六十五(貫匹石兩)﹔神宗逝世的元豐八年﹐國家財政總收入達八千二百四十九萬六千三百(貫石)﹐比宋真宗天禧五年國家財政總收入的六千五百一十三萬八千(貫石)多收入一千七百三十五萬八千三百(貫石)。
  2、裁汰了軍隊冗員﹐節省了軍費﹐但軍隊的戰鬥力並沒有根本的提升。熙寧五年(1071)軍隊改革﹐將全國禁軍縮編為五十七萬人﹐廂軍縮編為二十三萬人﹐軍隊總數由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的一百一十八萬人﹐裁減到八十萬人﹐相應的﹐軍費也節省下一千三百多萬貫。應該說裁兵幅度與軍費節減幅度都很大。但軍隊的戰鬥力並沒有得到根本提升。後來﹐神宗雖然主動出擊西夏﹐但並沒有獲得勝利。
  3、變法剝奪了原來從事商業批發和金融信貸業務的商人的收益﹐使之轉為國家收益。
  4、變法並沒有減輕普通百姓的負擔﹐反而加重了百姓的負擔。市易法、青苗法等只是把原來由商人集團獲得的利潤轉歸國家所有了﹐百姓的負擔沒有減輕。而募役法等又給百姓增加了新的攤派﹐所以說百姓的負擔增加了。
  至於變法派代表中小地主階級、反對變法派代表了大地主階級利益之類的說法﹐純屬現代人根據當時政治需要的杜撰﹐與變法本身毫無關聯。
  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是公認的有德君子﹐他們兩個人對變法的不同看法﹐確實出自不同的政治理念﹐兩人的核心分歧在於國家的職能上。司馬光認為﹐國家的職能就是讓老百姓安居樂業地過日子﹐因此朝廷不生事、少給百姓增加負擔就是最好的國家。用現代的語言說﹐就是不作為、不生事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王安石認為﹐國家必須積極進取﹐國民均應為這種進取承擔義務﹐所以﹐政府必須有所作為﹐簡言之﹐有作為的政府才是好政府。
  自現代的眼光看來﹐司馬光的觀點未免空闊迂腐﹕你不進取﹐不強大﹐人家西夏、遼國、蒙古就不進取、不強大﹐人家就不打你了﹐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是人們無法接受的。而要進取﹐就得讓全體國民都承擔義務﹐就得向全民斂財﹐除此之外﹐別無他途。
  問題在於﹐斂了財之後﹐去幹什麼﹐又幹得怎麼樣。在這一點上﹐我完全同意著名宋史專家王曾瑜的觀點﹕以效果論對錯。在王曾瑜看來﹐王安石變法向全民斂財﹐這無對無錯﹐問題在於斂了財之後幹了什麼。如果王安石變法之後﹐國家強大了﹐平遼滅夏﹐那麼﹐斂財就是該斂的﹐人民的犧牲和付出也是值得的﹐可王安石的變法除了斂財之外﹐並沒有使國家強大﹐人民白付出代價了﹐所以變法總體上應受到否定。
  無論是宋神宗﹐還是王安石﹐都有使國家強大的動機﹐都希望國家先富後強﹐而且﹐富了之後﹐宋神宗還真發起了對西夏的主動進攻﹐但是遭到了失敗。事實證明﹐富裕並不意味著強大﹐富裕與強大是兩回事。而王安石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是錯誤的。他曾說到「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之急。」他把國家不能出兵掃平遼夏歸結為財用不足﹐這個出發點就是錯誤的。試問﹕宋太祖時興兵平定天下﹐其財用有仁宗朝、神宗朝多嗎﹐難道西夏、遼、金、蒙古人的崛起與強大是錢多了之後才做到的嗎﹐事實上﹐歷史上的一切強國幾乎都是從一無所有中崛起強大的﹐而不是有了錢才強大的。恰恰相反﹐那些富裕了的國家往往耽於生活享樂、不思進取﹐被新興的貧窮國家所滅亡。王荊公先富後強的理論要麼是昧於歷史事實的瞎說﹐要麼就是為其眼下斂財編造美好遠景的空話。總之﹐我們要記住一個基本的真理﹕當一個國家把軍隊不能打勝仗歸結於缺錢這個原因上時﹐這個國家的軍隊﹐就永不會再打勝仗了。
  什麼樣的軍隊才能打勝仗﹐不怕犧牲、敢於無條件付出生命的軍隊才能打勝仗。宋朝自仁宗以後就從來沒再打過勝仗﹐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皇帝和大臣都捨不得犧牲﹐每一遇敗仗﹐死上萬把人﹐就哭天搶地﹐想著花錢買和平﹐長此以往﹐軍隊怎麼還有作戰的意志﹐宋神宗雖然發起五路伐夏﹐主動進攻﹐但他本人也沒有犧牲的勇氣﹐並沒有御駕親征、親臨前線﹐更沒有犁庭掃穴﹐不滅敵國絕不收兵的勇氣。在一個方面遭遇了失敗就全線撤退﹐這怎麼能打勝仗!事實證明﹐沒有一位身先士卒、以死相搏的皇帝﹐就不會有一支英勇善戰的軍隊。這﹐應該成為歷史常識!
  回顧宋朝軍事史﹐其荒唐可笑令人震驚。當時宋朝的軍隊總人數在一百二十萬左右﹐已經超過了西夏全國的總人口﹐在冷兵器時代﹐如果有堅強的作戰意志﹐數量上的優勢一定會形成戰場上的優勢。可這支龐大的宋軍在皇帝的無能與文官集團的膽怯籠罩下﹐除了消耗軍餉﹐就一無所能﹐在後來金兵大舉進攻時﹐反而淪為散落在各地的兵匪。這個教訓太深刻了!
  平心而論﹐對於王安石變法中的有些內容﹐司馬光也是同意的﹐比如他就曾提出過由官府出錢僱人服雜役﹐這與王安石免役法的作法基本相同。可他一旦當政之後﹐為什麼盡廢新法、絲毫不留餘地呢﹐難道不能講一講「辯證法」﹐按蘇東坡的要求﹐保留一些新法的合理內容嗎﹐
  不能﹐這就是中國政治鬥爭的實際規則﹕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一錯百錯。他不能給對立面留下任何餘地﹐因為一旦給對立面留下餘地﹐很可能就是給自己留下被攻擊的把柄﹐所以只能全盤否定。當然﹐聰明的政治家也許會名義上否定對手﹐而實際上仍採用對手的一些有合理性的政策﹐但司馬光不是這樣的人﹐他也沒有那個時間去從容考慮這些問題。他執政時﹐已是耄耋老人﹐只短短地當政了一年左右時間﹐他只能以如此不講道理的方式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新法的影響。
  明代學者王夫之曾言﹕「北宋滅亡﹐始於司馬光﹐」此言過矣。北宋滅於徽、欽二帝手上﹐並不是司馬光教唆宋徽宗那麼荒唐的。從遠因上講﹐有宋一代之衰落﹐其實自仁宗朝就出現了﹐也算不到司馬光頭上去。王夫之有些以偏概全的習慣﹐而且他的這種思維方式還很容易被人接受﹐比如﹐本文在深入瞭解王安石變法之前﹐就曾持有一種假設﹕「王安石這種王朝中期的變法﹐能否拯救已步入衰途的北宋王朝﹐」現在看來﹐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個偽問題。
  這一問題的潛在前提是﹐我們已經知道整個宋史的全貌﹐知道王安石變法是其「中期改革」﹐進而又提出﹐這次變法能否影響整個宋史發展過程的問題。其實﹐將振衰起亡的使命賦予王安石變法頭上﹐或將北宋滅亡的原因歸於司馬光身上﹐其潛在的思路是將歷史視作一個既定的完整發展鏈條﹐而司馬光和王安石是這個鏈條上的關鍵環節。
  但這只是事後的看法﹐是在歷史已經成為歷史之後的看法。可歷史本身不是一個完整有序的鏈條﹐而是一系列互不相干的偶然性構成的﹐設使後來繼任的皇帝不是輕佻浮薄、有輕微精神病症狀的宋徽宗趙佶﹐而是雄才大略的宋太祖趙匡胤的話﹐那麼宋史完全可能改寫。
  以這種歷史觀來觀照歷史﹐我們不得不承認﹐王安石變法對宋史以及對中國歷史﹐並沒有產生我們以前所想像的那麼大的作用。他沒搞強一個國家﹐也沒搞垮這個國家﹐他讓這個國家富了﹐也給官員腐敗胡鬧提供了物質條件﹐但也就僅此而已了。對這個王朝後來命運的影響﹐還不如仁宗朝積累下了的一百多萬冗兵呢!司馬光的影響就更小了﹐他留下了一部號稱能讓人明智的史學巨著《資治通鑑》﹐他有些書獃子氣地堅持一種無為而治的政治理念﹐他只有一年左右的當政時間﹐雖然盡罷新法﹐但在他去世後﹐變法派又捲土重來﹐新法又恢復了一陣子。此後﹐變法派與反變法派的拉鋸戰仍持續了好一陣子。他本人對宋代政治史的影響可謂微乎其微﹐就其實際效果而言﹐還不如開封滅亡時的騙子道士郭京。說北宋之亡始於司馬光﹐言過其實了。
  說到底﹐王安石變法及司馬光的反對在有宋一代政治史上起的作用微乎其微﹐既沒有亡宋、也沒有興宋。可是﹐對這麼一個實際作用並不大的歷史事件﹐為什麼後世給與這麼大的重視呢﹐
  這也許是因為它涉及到了國家的使命與職能這一更為持久的問題。每當那些雄心勃勃、有強烈進取心的人物當政後﹐就要尋找歷史根據﹐就要拿一切歷史上銳意改革、積極進取的人物和事件做根據﹐於是﹐就提出了王安石變法﹐高度肯定並按自己當下的要求拔高變法的意義。而一旦那些只圖安定、不思進取、維持現狀的人當政﹐便會將「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理念抬出來﹐司馬光便成為先知先覺的聖賢﹐王安石則作為反面對像出現。
  說到底﹐歷史沒有變化﹐變化的永遠是活人的現實需要﹐每一時代的人們都按照自己的需要重新解讀歷史﹐包括我們自己。而未來的歷史﹐永遠是充滿不確定因素的偶然性﹐我們不會知道未來是個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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