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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綠營不容中共介選 卻動用東廠介選

綠營不容中共介選 卻動用東廠介選

這次大選,「介選」成為受矚目現象。綠營頻頻指控「中共介選」,包括若干里長揪團到大陸旅遊接受招待;柯文哲在「藍白合」過程,也被美方詢問是否有中共介入;但另一種「介選」其實傷害更大,那就是公權力機關的行政或司法干預和騷擾。最近,北檢把馬英九、朱立倫、柯文哲和侯友宜列「搓圓仔湯」案被告,NCC發函約談趙少康,以及徐巧芯送麵線導致里長被調查局帶走,都是「東廠介選」的事例。

在藍白合協商期間,柯文哲自爆多人與他接觸,要用「2億美元」買他當副手。如今雖藍白破局,柯文哲的饒舌卻也為兩黨人馬帶來麻煩。深綠陣營以此為由告發四人違反選罷法,檢調單位也樂得配合,將四人列為被告。司法單位介選,這一局要怎麼玩,也增添了無限想像。

此外,藍白綠三黨副總統參選人資格先後受到質疑。若其中任何一人的資格被取銷,將嚴重影響選舉結果,造成某方「不戰而勝」。趙少康因身兼中廣董事長和總經理,綠營攻擊他違反「廣電法」的「黨政軍條款」;NCC立馬發函中廣說明,並約談趙少康。分列綠、白不分區立委的沈伯洋和徐瑞希,因分別在華視與公視擔任諮委和董事,也遭NCC關切。

趙少康等三人看似均涉及政媒兩棲問題,實則對應的法令和情境皆截然不同。華視和公視是公共媒體,經費來自民脂民膏,因此「公視法」明定「董事、監察人不得參與政黨活動」。中廣則是純民營,「廣電法」僅要求黨務、政務和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並未禁止參選。從情境看,趙少康目前只是參選人,如果他當選成為公職人員,他當然必須辭職;但他目前力爭「參選權」,於法有據。沈伯洋名列不分區第二,將篤定當選,因此他唯有請辭一途。相形之下,當選機率極低卻仍請辭的徐瑞希,或只是希望降低爭議。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執行長滕西華說,「趙少康不辭屬於道德層次,沒有明確違法」。民間機構都清楚兩者法律紅線有別,NCC卻裝糊塗,一視同仁去函要求說明,卻留下政治操作空間。當年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自比「東廠」要暗算侯友宜,並稱「間接影射殺傷力最強」;如今看來,東廠又在蠢蠢欲動。且看,NCC處理三立入股中嘉案備極消極,坐視親綠三立人馬、親綠政論節目進駐華視而不管,如今卻在候選人資格上大動干戈,這算哪門子「獨立機關」?

至於吳欣盈和蕭美琴,則分別因是否擁有美國籍或是「回復國籍」成為焦點。法律既有明白規定,兩人只要出示相關文件,即可止血止謗。但吳欣盈卻選擇強勢反嗆提問者,就算事實很快即可分曉,卻可能影響支持者熱度。至於蕭美琴的問題,爭議來自她昔日自陳,恐怕也只有她攤開過往紀錄才能澄清真相。

所謂「東廠」,除了中選會、NCC、促轉會惡行昭彰,司法檢警調系統也曾多次「介選」。例如,調查局日前接獲情資,指有里長涉送壽麵及垃圾袋違反選罷法,竟在清晨6點帶走多名里長,且不排除約談國民黨立委參選人徐巧芯。徐巧芯反譏,檢調把台幣4元的垃圾袋和20元壽麵說成百元,要不要先學Google?

動輒配合掌權者「查水表」,帶著政治濾鏡辦案,認定標準「初一十五不一樣」,這都是公權力機關行政不中立受到的質疑,也是民進黨完全執政下的鮮活實境演出。中共介選絕不容許,但東廠亂伸魔爪介選,民眾難道該吞下去?人們必須用手中選票,把這些東廠爪牙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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