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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諸葛亮為什麼要自貶三級﹖

諸葛亮為什麼要自貶三級﹖

  「馬謖拒諫失街亭」、「孔明揮淚斬馬謖」﹐是三國故事中令人扼腕嘆息的一齣悲劇。
  劉備在白帝城託孤時曾囑咐諸葛亮﹕「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君宜察之。」但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的古訓在謹慎的諸葛亮身上應驗了。由於馬謖確實是智謀之士﹐曾向諸葛亮提出了不少良策﹐二人非常交好﹐馬謖甚至以諸葛亮為「父」而事之。因此﹐諸葛亮對劉備的囑託不以為然﹐一直認為馬謖是當世之英才﹐對他仍然非常器重﹐經常和他通宵達旦地討論軍國大事﹐使得睿智的諸葛亮被馬謖誇誇而談的謀略和理論蒙蔽了明亮的慧眼﹐沒有透視出馬謖「言過其實」的另一面。
  兵出祁山時﹐在關鍵時刻﹐諸葛亮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面對馬謖的主動請戰﹐聽信了馬謖輕敵的豪言壯語和所謂的「軍令狀」﹐就沒有安排其他久經戰陣的宿將為先鋒﹐而是任命馬謖為先鋒官。儘管選派了「平生謹慎」的上將王平擔任助手﹐但是熟讀兵書、頗知兵法的馬謖卻堅持以違背實際情況的理論為指導思想﹐作出了錯誤的戰鬥部署﹐還拒絕王平的正確建議﹐最終導致了街亭失守的敗局。
  智者千慮﹐仍有一失。即使是諸葛亮這樣用人謹慎的大智之人﹐也會受到感情親疏的左右﹐也會犯下用人失當的錯誤。當馬謖兵敗的消息傳到大本營後﹐諸葛亮頓足長嘆﹕「大事去矣!此吾之過也!」後來﹐又對有功之將趙雲說﹕「是我不知愚賢﹐以致如此… …」自責之情﹐溢於言表。
  咱們儘管不清楚諸葛亮當時經歷了如何激烈的思想鬥爭﹐但是有一點是明確的﹐諸葛亮深知﹕紀律就是制勝的法寶﹐法不容情﹐必須堅持原則﹐公正處理﹐明正軍律﹐表現出了為興復漢室而執法如山、賞罰分明的堅定立場。其實﹐更能彰顯諸葛亮人格魅力的是﹐他並沒有把馬謖當作「替罪羊」一殺了之﹐就一推六二五﹐把自己洗脫得乾乾淨淨﹐而是進行了一番深刻的自我批評﹐自己勇於承擔了兵敗的責任。
  諸葛亮在上奏後主的表章中作了坦誠的自我剖析和檢討﹕我以弱才﹐幸得君主的信任﹐得以統帥三軍。由於我治軍法度不嚴﹐做事不夠謹慎﹐以致出現了街亭失守的敗局。這個責任﹐在於我知人不夠﹐用人不當﹐因此我情願自降三級﹐以督察我的過錯。」。諸葛亮旗幟鮮明地把「用人失當」的「帽子」戴在了自己頭上﹐樹立了良好的人格形象﹐贏得了朝廷上下的感動和倍加敬佩。
  在馬謖受刑時﹐諸葛亮的心情錯綜複雜﹐先帝的話也在耳邊反覆迴響﹐要不然他不會熱淚盈眶﹐大哭不已﹐這其中固然有對馬謖的依依不捨和不勝惋惜﹐恐怕更多的還是對自己用人失當的深深自責和無限痛心﹐愧對了先帝的遺言﹐可惜悔之晚矣。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大大小小類似錯用馬謖的歷史悲劇也在不斷地上演﹐但是真能像諸葛亮那樣嚴肅而公正處理的卻不多見。由此可以看出﹐諸葛亮敢拍胸脯﹐勇於自責﹐退而補過﹐不僅在「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時代堪稱典範﹐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今日也是光芒四射。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正如一位名人所說的﹕「除了廟裡的泥胎不犯錯誤﹐活著的人哪個十全十美﹖」特別是當權者﹐掌握著或大或小的權力﹐權力就是責任﹐權力愈大﹐責任越大。如果犯了錯誤之後﹐就一味地怨天尤人﹐對應承擔的責任上推下卸﹐而自己卻不好好地反省﹐不作深入的自我批評﹐那就是錯上加錯了。有些當權者就是在這個問題上陷入了誤區。
  比如﹐由於當事人失職而出了問題﹐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作為當權者呢﹐也應該難辭其咎﹐應主動承擔有關的領導責任﹐這是當權者的本分﹐也是應有的覺悟和境界。但是少數當權者卻並非如此﹐不是勇於承擔責任﹐不是認真吸取教訓﹐不是積極糾正失誤﹐而是煞費苦心地在如何推脫責任上下功夫。有的用「捂」功﹐千方百計地捂著蓋著﹐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在遮掩不住了﹐便啟動縱橫交錯的「關係網」﹐讓直接責任人逃脫應有的處罰﹐自己也就相安無事﹔有的用「推」功﹐玩弄「丟車保帥」的把戲﹐把一切責任都推給直接責任人﹐誰讓他出錯呢﹐全都擔著吧﹐自己則若無其事﹔還有的用「輕」功﹐稍微放下點架子﹐避重就輕﹐象徵性地來一句「我也有一定責任」﹐再來點「蜻蜓點水」式的「自我批評」﹐至於其它的具體責任﹐那就不關我的事了… …等等﹐不一而足。這些既不照章辦事﹐更不引咎自責的做法﹐與諸葛亮一比﹐可是大相逕庭了。
  再如﹐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一些同志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不怕苦累﹐不怕險難﹐不怕死傷﹐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對於某些眼光「敏銳」、思路「開闊」的當權者來說﹐在面對需要承擔的責任時﹐這些英雄行為就成了可以利用的「救命稻草」﹐就耍起了另類「聰明」﹐玩起了「曲線糾錯」的伎倆。他們不是從自身查找原因﹐引咎自責﹐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而是圍繞這些英雄行為大做文章﹐運用一切輿論工具大張旗鼓地宣傳這些英雄行為﹐以此來轉移人們的視線和關注點﹐掩蓋自身的過失。他們把本來可以避免的事故說成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是「天災」而不是「人禍」﹐把這些英雄行為說成是領導精心培養教育的結果﹐是「教育數年﹐展示一時」。文過飾非一番後﹐壞事在他們的嘴裡和宣傳工具下搖身一變成了「好事」﹐事故責任也就相對地「輕描淡寫」了。這樣的手段確實是「高」。「高」得離譜﹐「高」得邪乎﹐不但掩蓋了矛盾﹐吸取不了血的教訓﹐而且敗壞了風氣﹐造成了惡劣影響。
  確實﹐自責是需要勇氣的。有些問題的發生﹐不能排除其中有客觀因素的影響﹐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主觀因素造成的。為什麼有的當權者就沒有認錯擔責的勇氣呢﹖深入探究﹐恐怕是心中有「四怕」﹕一是怕被追查責任﹐丟了「烏紗帽」﹔二是怕被別人抓著把柄﹐引火上身﹔三是怕因此丟了面子﹐令自己難堪﹔四是怕不能被別人理解﹐扣上「就他能出風頭」的「大帽子」。當然﹐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在這樣忐忑不安的複雜心理的驅使下﹐也就不願意、也不敢承擔責任了﹐甚至把錯誤和過失推到別人身上﹐發展到諱疾忌醫了。
  其實﹐自責就是嚴格的自律。敢不敢承擔責任、能不能承擔責任﹐也從側面反映了一個當權者是否具有嚴以律己的品質。一個連自己的錯誤都不敢承認的當權者﹐人們又怎麼能從他身上找到嚴以律己的勇氣呢﹖而一個缺乏嚴以律己精神的當權者﹐人們又怎麼能相信他能正確地對待別人、對待錯誤呢﹖只有那些心胸坦蕩、襟懷坦白的當權者﹐才能正視自己的錯誤﹐才能敢於承擔責任。他們知道﹐承擔責任﹐就是為了反省﹐為了改過﹐為了以後的進取﹐這是一個教育人、感染人的過程﹐也是一個團結人、增強團隊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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