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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民國曆法改革攪亂春節

民國曆法改革攪亂春節

  1913年是陰曆癸丑年﹐原本該臘月二十三就封印的官府﹐卻在「舊新年」裡遵命如常辦公﹔但在「新新年」那一日﹐則好好地熱鬧了一番﹕「北京自總統府國務院以下﹐外省自都督府民政府以下﹐相與懸旗結綵﹐脫帽鞠躬﹐歡呼民國萬歲者﹐何等興高采烈。」。
  但除了官府外﹐北京城裡並無多少過節的氣氛﹐普通人家的日子一如往常。元旦期間﹐《大公報》記者在街頭進行了隨機採訪﹐民眾對這個新年大多瞠目以對﹐「然起視人民﹐一若不知有新年也者﹐一若不知有元旦紀念也者」。臨近臘月了﹐北京人想的是隨後而來的「忙年」﹐根本沒將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裡。
  之所以出現這般各行其是的局面﹐與民國元年突如其來的曆法改革大有關係。在1912年民國新政府成立的次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便頒布了命令﹕「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看上去﹐沿襲了幾千年的夏歷﹐就要被這一紙通令宣告廢止了。
  報紙號召民眾過新「元宵節」﹐可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沒有一點節日氣氛。為了使民眾瞭解新曆法﹐更為了確立「易正朔」的合理性﹐沒來得及在元旦大張旗鼓慶祝的南京臨時政府﹐決議於1912年1月15日補行慶典。這個不倫不類的慶祝日該如何命名﹐才能讓百姓認同呢﹖如果依據常理推斷﹐既然元旦成了新年第一日﹐半個月之後便該是元宵節了吧﹖
  果然﹐報紙上都在呼籲「大家來鬧新元宵」﹐1月15日那一天的所有慶祝活動依照的也都是元宵節的習俗。上海各中學都放了假﹐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也停理讞政一天。入夜後一些城區還有提燈遊行﹐引來無數路人旁觀﹐聲勢可謂不小。可老天爺卻不按新曆法運轉﹐「元宵節」的夜晚沒有月亮﹐畢竟那天是陰曆的十一月二十七。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自然也沒有什麼節日氣氛。
  報紙號召民眾過新「元宵節」﹐可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沒有一點節日氣氛﹐新歷攪亂商界習慣﹐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仍按舊歷結賬﹔曆法的新舊選擇被賦予了強烈的政治色彩﹐不支持新歷被等同於不支持民國﹔改革者規定「陰曆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但陰曆年節政府部門常常是屋在人空﹔意識到舊俗難除﹐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歷書時「新舊二歷並存」。
  其實﹐比沒有月亮的「元宵節」更大的問題早就來了。1月2日改歷命令剛剛頒行﹐3日的《申報》上就登載了這樣的消息﹕「商界中人﹐咸以往來賬款﹐例於年底歸來﹐今驟改正朔﹐急難清理﹐莫不倉皇失措﹐即民間一應習慣﹐亦不及驟然改變﹐咸有難色。」過去商戶們的銀錢貨物往來﹐憑的是交情與信用﹐常常是見貨不見銀。等到陰曆年關﹐再拿著賬本一總結算。本來還有一個多月才到結賬的日期﹐如今臨時政府的改歷令突如其來﹐商家們措手不及﹐放賬的、欠錢的自然都急得如坐針氈。
  鑒於民間抱怨之聲四起﹐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滬上各商店往來債款﹐仍於陽曆二月十七號即陰曆十二月三十日﹐暫照舊章分別結算收還﹐以昭公允。」有了地方長官的親口許諾﹐商家自然不再將新歷放在眼裡。各個行業商會雖然遵令協調﹐但大多只是做些表面文章﹐老規矩仍然通行無礙。唯獨便宜了那些放高利貸的不法之徒﹐知道年關未至﹐還不起欠款的老百姓還沒有離家躲債﹐正可以打著新歷的旗號上門催逼。
  錢物上的糾葛畢竟只是小麻煩﹐稍加調整便能解決﹐老百姓固有的習慣卻非旦夕可變。陰曆之所以在中國通行千年﹐主要在於其上應天時﹐下洽人事﹐人們的秋收春種、日常起居、婚喪嫁娶﹐無不與節氣曆法緊密相關。至於端午、中秋、重陽這些令節﹐「小之為神話為歷史﹐大之則為文化之所繫﹐非可根本抹煞者也」。平頭百姓和清室遺老畢竟不同﹐沒有那麼深切的家國之歎﹐之所以堅守舊歷、冷對新歷﹐無非是積年的習俗使然。
  不過﹐在民國元年那個革故鼎新的特殊時期﹐即便是最普通的生活細節﹐也往往會與時代風雲扯上關係。「論者謂改用陽曆﹐商人漠不關意﹐不曰頑固﹐即曰反對民國」﹐不支持新歷就等同於不支持民國﹐曆法上的新舊抉擇﹐便如此順理成章地逾越了習俗的範疇﹐而被賦予了強烈的政治色彩。
  在堅定的改革者看來﹐國家「正朔」是大道之所在﹐與此相比﹐老百姓的生活習慣只是小節。在「大道」的影響和左右下﹐自然是必須做到「新者即行﹐舊者自廢」的。這就不難理解﹐為何自民國二年開始﹐有些地方官府為推行陽曆﹐嚴令禁止民間過陰曆新年。為此政府制定了新規﹐要求機關、學校、報社等機構﹐只在新歷元旦放假﹐陰曆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
  可除夕閤家團聚的習俗實在不易改變﹐即便是鼓吹陽曆最熱情的《申報》﹐在舊歷新年到來時﹐依舊「承社會之習慣﹐即停刊一星期」﹐上海、北京的各大報刊也莫不如此。原該令行禁止的政府部門﹐同樣在私下裡陽奉陰違﹐陰曆年節雖未停止辦公﹐但常常是屋在人空。就連參議院的會議也鬧出了議員大量缺席的烏龍﹐因人數不足﹐延期三鍾之久﹐仍不能足法定人數﹐只緣於當日是「陰曆大除夕」。
  顯然是意識到了政令易下、舊俗難除﹐1912年1月13日﹐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的歷書時﹐便規定了三條重要的宗旨﹕一、新舊二歷並存﹔二、新歷下附星期﹐舊歷下附節氣﹔三、舊時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凶神宿一律刪除。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便是默許了舊歷的存在﹐也同時埋下了「新舊二歷並存」的伏筆。由於民國政府的極力提倡﹐曾經「於人民無與」的元旦﹐確實一年比一年熱鬧了起來。在北京﹐每到元旦日﹐總統府門前便會張燈結綵﹐前門東西車站綴滿電燈﹐放假的男女老幼結伴出遊﹐東安市場裡人山人海。上海南京路的商舖在元旦也一律高懸國旗﹐停市休息。向來做為官府禮儀之用的賀年片﹐也慢慢地成為了上海民間互致問候的新年禮物。
  但在普通百姓的心中﹐這仍然是「官家的新年」﹐湊的也只是官家的熱鬧。正如民間通稱陽曆為「官歷」﹐陰曆為「民歷」﹐官派與民俗的分野﹐或許就是新歷始終難以取得完勝的關鍵。一言以蔽之﹐「新歷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舊歷之新年﹐乃社會的新年」﹐與民國的誕生相伴而至的陽曆﹐注定難以改變自身的官派色彩﹐「可見政治之勢力不及社會也」。
  「你愛摩登﹐可遵新歷﹔我是老朽﹐且從夏制」﹐民國元年的曆法變革﹐最終呈現出這般妥協的姿態﹐卻是這個新舊雜糅的時代最合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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