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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台灣洗錢防制有成 首度從觀察名單除名

台灣洗錢防制有成 首度從觀察名單除名

蘋果即時-2017年07月26日19:35







台灣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創始會員,但從2011年開始因多項洗錢法制未跟上國際潮流,而在第二輪評鑑中被列入追蹤名單,但7月19日APG在斯里蘭卡召開年會,台灣報告近年來《洗錢防制法》修正和訂定《資恐防制法》等成效後,41個會員國投票一致通過台灣從追蹤名單除名,法務部次長兼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今表示,希望台灣在明年第三輪評鑑能有好成績,讓台灣在國際金融活動能更活躍。
蔡碧仲今表示,先前台灣的《洗錢防制法》沒有規範會計師、律師等職業對於洗錢有通報義務,也沒有針對法人對於最終受益人有陳報義務,且《洗錢防制法》自1996年制定以來,僅有100多件案子,執行面未落實,導致台灣被列為加強追蹤名單。
但近年來《洗錢防制法》已經修改增加會計師、律師等職業有通報義務,又制定《資恐防治法》打擊、防制恐怖活動,並由法務部召集相關單位成立「資恐防制審議會」,指定並公告制裁名單,明令民眾不得參與、資助洗錢,兩法均已三讀通過並施行,目前對於最終受益人已正著手修正《公司法》,種種努力讓國際看見,日前才能在APG年會上獲得其他會員國肯定,從追蹤名單除名。
蔡碧仲指出,明年底將舉辦第三輪評鑑,若台灣能有好成績,不但在國際上更具被發言權,最重要的是能讓台灣在國外的金融活動更加活躍,且增加與他國互動合作的機會,也是台灣形象的正面表現。(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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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有成 台脫離追蹤名單蘋果日報-2017年07月27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台灣雖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簡稱APG)創始國,但2007年間因我國相關法制不夠完善,被列入一般追蹤名單,2011年更跌入加強追蹤名單,和菲律賓、阿富汗等國家同列,近年我陸續修正《洗錢防制法》規範會計師、律師有通報洗錢義務等,已讓台灣在日前脫離追蹤名單。

41成員國一致通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成立於1997年,台灣自1998年加入。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昨表示,我國過去因沒規範高風險職業對疑似洗錢的通報義務,也沒對法人對最終受益人有陳報義務,加上案件量顯示執行面未落實,導致台灣在10年前被列追蹤名單。
但台灣今年6月修法施行,包括金融機構、銀樓、律師、會計師、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業等人有通報義務,違者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且擴大沒收範圍等,另又制定《資恐防制法》並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因此日前在斯里蘭卡召開的年會,41個成員國一致通過台灣從追蹤名單除名,是先前10個列為追蹤國中,唯一脫離名單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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