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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假結婚殺遊民詐保 狠男判無期

假結婚殺遊民詐保 狠男判無期

中時電子報2017年5月24日
在桃園經營小吃店的馬祥富與同居女友謝足妹,因為缺錢,3年前誘騙遊民徐金龍與謝女結婚,他再為徐男投保500萬元意外險後,開車將徐撞癱;沒想到,徐出院後又被謝女強拔鼻管灌食致死。一審原以為謝女是主謀,將她重判無期徒刑,後追出馬才是元凶,高院更一審昨將馬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謝女判刑1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50歲的馬男與61歲的謝女,為解決債務問題,在桃園內壢火車站一帶找到遊民徐金龍與謝女辦理假結婚登記後,再投保意外險將受益人指定為謝女,圖謀保險理賠。

2014年6月13日凌晨,馬藉故邀約徐男到楊梅一處僻靜的產業道路碰面,開車猛力衝撞徐男。徐身受重傷、顱內出血昏迷,經路人及時發現送醫撿回一命。

徐因為腦傷無法自行吞嚥,必須用鼻胃管灌食,不料,同年7月8日,他出院回到家就被馬男拔掉鼻胃管餵食,3天後,遭謝女煮粥強迫灌食,造成吸入性肺炎死亡,事後馬男等人欲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認有疑義未理賠,進而追出殺人的驚人內幕。

桃園地院認定謝女是主謀,依殺人罪判她無期徒刑、馬男判刑13年半,但高院查出馬男才是負責籌畫的主謀,改判馬男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痛斥馬男視他人生命於無物,惡性重大,仍然判處無期徒刑,謝女因非主導之人,改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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