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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王安石變法為何被掩蓋真實目的

王安石變法為何被掩蓋真實目的

  1、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是「抑制兼併,裁撤冗員」嗎?這個說法實際是後來的史學家們強安到王安石變法頭上去的,不是當時變法的真實目的。我們閱讀任何一種建國以後並迄今為止的相關文獻,只要一提及變法的原因就要說:當時土地兼併嚴重,冗官、冗兵繁多,國家積貧積弱,王安石變法就是針對這種社會狀況而展開的。可是當我們仔細瞭解王安石變法的具體內容和實際效果後,驚異地發現,在數十項變法法令中,幾乎沒有一條是抑制兼併、裁撤冗兵冗員的,從變法的後果上來看,冗員並沒有減少,土地兼併有增無減,雖然軍隊冗兵減少了近四十萬,但在對外關係上仍懦弱不堪。就是說現代史學家們描述的王安石變法的原因與其實際做法驢唇不對馬嘴。這是怎麼一回事?經過反覆的研究以及向有關專家請教,我們發現王安石變法的真正目的根本不是抑制兼併、裁撤冗員,使國家強大,既然沒有這方面的目的,自然也就沒有相應的變法措施和結果。
  2、王安石變法的真正目的是什麼?王安石變法的真正目的是為國家「求富」,即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3、變法的真實目的為何被遮蔽?有兩種原因造成了對王安石變法真實目的的遮蔽。一是在當時的政治爭論中,變法派為減輕反變法派對他們「斂財、害民」的攻擊,而刻意編造出抑制兼併之類的理由;二是後來的某些研究者,出於肯定這場變法性質的需要,將當時變法派編造出的理由當做事實加以放大。正是由於這種遮蔽,使得今人在瞭解王安石變法的性質時極易陷入混亂不清的狀態,人們無法理解,為何這場變革既沒有與其所標榜的目標相適應的政策方案,又沒有實現使國家強大崛起的戰略目的!但如果回到王安石變法的真實目的求富上,一切疑問就會悄然冰釋,變法派本來就沒有抑制兼併、使國家強大的目的,他們的目的只是斂財、求富,而且也實現了這個目的。至於他們本來就沒有的目的沒有實現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事實證明這場變法取得了變法派自己預想要達到的一切,同時也沒有超出預想目的一步。
  4、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變法目的?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造成的,看一下神宗皇帝面臨的實際問題:先看冗員即官員隊伍龐大,這是由於其前任皇帝自己無能,只好靠擴大官員隊伍、並增加官員工資導致的。官員隊伍一旦擴大到這個規模,想裁減就很困難了,一切改革都要靠官僚隊伍來推動,如今你要削減官員數量,降低他們的工資,他們能答應嗎?這一點神宗皇帝是心知肚明的,況且前朝已有失敗的例子放在那裡,范仲淹等人在慶歷年間發起的「慶歷新政」不就是因為動了冗員這塊「奶酪」而無疾而終的嗎?所以冗員不能裁,冗官不能減。冗員不能裁,行政開支和軍費支出不能減,國家財政又沒錢。怎麼辦?只能想增加收入的辦法了。事實上這也是許多王朝中期改革通常選擇的路徑:不動存量、調整增量;不觸動現有的既得利益者,通過增加新的財政收入增長點,靠新增加的錢,解決社會政治問題。這種路徑的好處是阻力小、易操作,不好處是往往適得其反,老問題沒解決,又帶來成堆的新問題,結果反而使得王朝進一步衰朽。是不是所有王朝中期的變革只有這一條路徑可走?是不是所有的變法都是這種結局?當然不是之所以選擇這樣的變法路徑,是宋神宗的個人能力所決定的,換一個人,未必是這種做法。
  5、為什麼選擇王安石為變法主將?為解決國家缺錢的問題,宋神宗廣泛地與各路大臣談話,談下來形成的觀點有兩派:一是認為國家缺錢原因是花的太多,少花點就不缺了。這一派以韓琦、富弼、司馬光等元老重臣為代表,他們建議皇帝抑制個人慾望,少修建宮室樓台,適當裁減冗員、冗兵,千萬不要與外國打仗,國家開支就減少了,錢也就夠花的了。那西夏國、遼國要是打過來怎麼辦呢?這派人的回答是:只要你內修德政、外睦鄰邦,人家是不會打過來的,對這種不顧強鄰日益挑釁、不負責任的建議,神宗皇帝當然不滿意,也沒法兒按這些人的說法辦事。另一派的意見就是以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他們提出的辦法就是想方設法地增加財政收入,不僅可以養住現在的官員與軍隊,還可以支持朝廷對敵國採取主動的軍事措施。這種態度與神宗皇帝的需要一拍即合,所以,神宗皇帝才採取非常手段,越級提拔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大業的。
  針對朝廷面臨「缺錢」的問題,司馬光曾與王安石展開過辯論。司馬光認為,朝廷缺錢是因為花錢太多,少花錢即可。如果繼續保持這麼大的開支,就勢必通過向老百姓增加賦稅的方式獲得財富,簡言之必然搜刮民財,給老百姓增加負擔。王安石回辯說,這些錢都是非花不可的,節約不下來。而且,增加朝廷收入,也可以不通過增加賦稅的辦法獲得,並不會給民眾添負擔。司馬光反唇相譏:「天下財富就那麼多,不從老百姓那裡取,從何處取?」王安石的變法還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不增加賦稅而增加國家收入,但司馬光也沒有完全說錯,這些錢不是憑空掉下來的,仍然是從老百姓身上搜刮過來的,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
  縱觀王安石變法的各項措施,一言以蔽之,即以國家興辦壟斷的商業、金融業企業等手段,為國家斂財。為進一步說明問題,我們需對其主要法令做出具體的分析。
  1、均輸法:變法前,各州縣進貢給京城的貨物需長途運輸,運輸到京城後有些貨物因不符合市場需求反而需降價出售,讓國家虧損。王安石推出「均輸法」,規定主管此項事物的六路發運使可以按「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能就近採購的貨物,就就近採購,以節省運費。而且可以按照各地市場不同的價錢,把在當地價格高的產品就地賣掉,變成錢後,再到價格低的地方買回這種產品。同時還規定,如果地方進貢的是京城不需要的貨物,可以折成錢,以現金的形式交納。這事實上是把原來的運輸機構變成了兼具商貿功能的國營企業,通過經營、銷售各地的上貢貨物贏利,為國家創收。
  2、市易法:當時的京城和各大城市,原本就有大的批發商,經營商業批發業務,獲利頗豐。王安石推行「市易法」,設立市易務,實際上就是由朝廷官辦的商業企業經營主要的批發業務,據說範圍十分廣泛,連干鮮果品都由市易務經營,這樣就等於把原來民間批發商人的利潤轉移到國家來了。
  3、青苗法:原本在民間,就存在有一些借貸機構和個人,在開春青黃不接的時候,靠收放貸款(利息高的就被稱為高利貸)牟利。王安石推出青苗法,就是由官府來承擔此項業務,在青黃不接時向農民放貸,秋收後再連本帶利收回。實際上是將原來的民間放貸資本的收入,轉為官營的放貸機構,變成政府收入。
  4、保馬法:政府軍隊所需要的軍馬,原來是由政府的專門部門養的,但是投入大、浪費多。王安石推出「保馬法」,將戰馬承包給普通百姓餵養,條件是政府可以適當免除養馬百姓的賦稅,並給予以少量的補貼,這樣既減少了政府的支出,又有戰馬可用。
  從上面四項法令來看,就是把原來民間資本經營的能賺錢的商業、貿易以及金融業轉為官辦的壟斷企業,通過這些企業的利潤為國家增加收入;同時,把國家經營得不好的養馬業轉為民辦,減少國營企業的虧損,為國家減少支出。這一增一減,國家的收入就增長了,達到了富國的目的。
  當然,王安石變法也沒有完全做到不增加百姓的賦稅,比如他推行的「募役法」(也稱免役法),實際上就是一種變相增加百姓賦稅的辦法。原來北宋官府裡除了官員之外,還要一些從事雜務的衙役,這些人是由各家各戶輪流派人充當的,存在著人員流動性強、業務不穩定、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等問題,王安石推行「募役法」,改由各家各戶按一定比例交錢,由官府再拿這筆錢僱傭穩定的衙役,長期從事此項工作(當然也有一定的對特困戶的減免措施),這一法令實際上是使官府所需衙役(包括衙前重役、散從、馬伕、典吏等)職業化了,變成了領國家官糧的「行政事業單位成員」。
  而全體老百姓則需為這些人員多交納一份「行政事業附加費」。如果說前面四項法令還是通過官辦企業的方式間接為國家斂財的話,那麼「募役法」則是赤裸裸的以增加稅賦的方式直接為國家斂財了。因為這項法令解決的不僅是官府工作人員的工作穩定性的問題,而是實實在在的增加了國家收入。這筆帳很簡單:原來每十戶百姓,每年有兩人去官府服役,這一年只是有兩戶人家受影響;變法後,這十戶百姓年年都出錢,由官府再分雇兩個別的人去服役,這十戶人家從每五年輪一次有負擔變成了年年有負擔。而且,十戶人家交上來的錢,也許是夠僱傭五個人的,可官府只需要兩個人,那多出來三個人的錢就變成國家增加的收入了。據統計,熙寧九年(1076),收的免役錢為1041萬,實際僱傭衙役支出只有648萬,節餘392萬就成為國家多增收的錢了。另外,從熙寧六年發出的青苗錢利息來看,剝削率也夠高的了,當年發了1103萬青苗錢,收回的利息是292萬,利息率約為26%,按現在的標準,利率也不低了。由此看來,司馬光批評王安石斂財,增加百姓負擔,是有道理的。
  王安石變法的實際效果如下:
  1.加了國家財政收入,通過變法確實增加了國家收入。據楊子忠先生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宋神宗熙寧六年散發的青苗錢為一千一百零三萬七千七百七十二(單位是「貫匹石兩」),回收一千三百九十六萬五千四百五十九(貫匹石兩),利息錢為二百九十二萬(貫匹石兩)(《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50,卷332);熙寧九年免役法的收支情況為:這年全國共收免役財賦一千零四十一萬四千五百五十三(貫匹石兩),支用六百四十八萬七千六百八十八(貫匹石兩),寬剩三百九十二萬六千八百六十五(貫匹石兩);神宗逝世的元豐八年,國家財政總收入達八千二百四十九萬六千三百(貫石),比宋真宗天禧五年國家財政總收入的六千五百一十三萬八千(貫石)多收入一千七百三十五萬八千三百(貫石)。
  2.汰了軍隊冗員,節省了軍費,但軍隊的戰鬥力並沒有根本的提升。熙寧五年(1071)軍隊改革,將全國禁軍縮編為五十七萬人,廂軍縮編為二十三萬人,軍隊總數由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的一百一十八萬人,裁減到八十萬人,相應的,軍費也節省下一千三百多萬貫。應該說裁兵幅度與軍費節減幅度都很大。但軍隊的戰鬥力並沒有得到根本提升。後來神宗雖然主動出擊西夏,但並沒有獲得勝利。
  3.變法剝奪了原來從事商業批發和金融信貸業務的商人的收益,使之轉為國家收益。
  4.法並沒有減輕普通百姓的負擔,反而加重了百姓的負擔。市易法、青苗法等只是把原來由商人集團獲得的利潤轉歸國家所有了,百姓的負擔沒有減輕。而募役法等又給百姓增加了新的攤派,所以說百姓的負擔增加了。
  至於變法派代表中小地主階級、反對變法派代表了大地主階級利益之類的說法,純屬現代人根據當時政治需要的杜撰,與變法本身毫無關聯。
  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是公認的有德君子,他們兩個人對變法的不同看法,確實出自不同的政治理念,兩人的核心分歧在於國家的職能上。司馬光認為,國家的職能就是讓老百姓安居樂業地過日子,因此朝廷不生事、少給百姓增加負擔就是最好的國家。用現代的語言說,就是不作為、不生事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王安石認為,國家必須積極進取,國民均應為這種進取承擔義務,所以政府必須有所作為,簡言之有作為的政府才是好政府。
  自現代的眼光看來,司馬光的觀點未免空闊迂腐:「你不進取,不強大,人家西夏、遼國、蒙古就不進取、不強大?人家就不打你了?」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是人們無法接受的。而要進取,就得讓全體國民都承擔義務,就得向全民斂財,除此之外,別無他途。問題在於,斂了財之後,去幹什麼,又幹得怎麼樣。在這一點上,我完全同意著名宋史專家王曾瑜的觀點:「以效果論對錯。」在王曾瑜看來,王安石變法向全民斂財,這無對無錯,問題在於斂了財之後幹了什麼。如果王安石變法之後,國家強大了,平遼滅夏,那麼斂財就是該斂的,人民的犧牲和付出也是值得的,可王安石的變法除了斂財之外,並沒有使國家強大,人民白付出代價了,所以變法總體上應受到否定。
  王安石變法為什麼沒有使國家強大?無論是宋神宗,還是王安石,都有使國家強大的動機,都希望國家先富後強,而且富了之後,宋神宗還真發起了對西夏的主動進攻,但是遭到了失敗。事實證明,富裕並不意味著強大,富裕與強大是兩回事。而王安石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是錯誤的。他曾說到「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之急。」他把國家不能出兵掃平遼夏歸結為財用不足,這個出發點就是錯誤的。試問:宋太祖時興兵平定天下,其財用有仁宗朝、神宗朝多嗎?難道西夏、遼、金、蒙古人的崛起與強大是錢多了之後才做到的嗎?事實上,歷史上的一切強國幾乎都是從一無所有中崛起強大的,而不是有了錢才強大的。恰恰相反,那些富裕了的國家往往耽於生活享樂、不思進取,被新興的貧窮國家所滅亡。王荊公先富後強的理論要麼是昧於歷史事實的瞎說,要麼就是為其眼下斂財編造美好遠景的空話。總之,我們要記住一個基本的真理:當一個國家把軍隊不能打勝仗歸結於缺錢這個原因上時,這個國家的軍隊,就永不會再打勝仗了。
  什麼樣的軍隊才能打勝仗?不怕犧牲、敢於無條件付出生命的軍隊才能打勝仗。宋朝自仁宗以後就從來沒再打過勝仗,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皇帝和大臣都捨不得犧牲,每一遇敗仗,死上萬把人,就哭天搶地,想著花錢買和平,長此以往,軍隊怎麼還有作戰的意志?宋神宗雖然發起五路伐夏,主動進攻,但他本人也沒有犧牲的勇氣,並沒有御駕親征、親臨前線,更沒有犁庭掃穴,不滅敵國絕不收兵的勇氣。在一個方面遭遇了失敗就全線撤退,這怎麼能打勝仗!事實證明,沒有一位身先士卒、以死相搏的皇帝,就不會有一支英勇善戰的軍隊。這,應該成為歷史常識!
  回顧宋朝軍事史,其荒唐可笑令人震驚。當時宋朝的軍隊總人數在一百二十萬左右,已經超過了西夏全國的總人口,在冷兵器時代,如果有堅強的作戰意志,數量上的優勢一定會形成戰場上的優勢。可這支龐大的宋軍在皇帝的無能與文官集團的膽怯籠罩下,除了消耗軍餉,就一無所能,在後來金兵大舉進攻時,反而淪為散落在各地的兵匪。這個教訓太深刻了!
  司馬光為何盡廢新法?平心而論,對於王安石變法中的有些內容,司馬光也是同意的,比如他就曾提出過由官府出錢僱人服雜役,這與王安石免役法的作法基本相同。可他一旦當政之後,為什麼盡廢新法、絲毫不留餘地呢?難道不能講一講「辯證法」,按蘇東坡的要求,保留一些新法的合理內容嗎?不能這就是中國政治鬥爭的實際規則: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一錯百錯。他不能給對立面留下任何餘地,因為一旦給對立面留下餘地,很可能就是給自己留下被攻擊的把柄,所以只能全盤否定。當然聰明的政治家也許會名義上否定對手,而實際上仍採用對手的一些有合理性的政策,但司馬光不是這樣的人,他也沒有那個時間去從容考慮這些問題。他執政時,已是耄耋老人,只短短地當政了一年左右時間,他只能以如此不講道理的方式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新法的影響。
  明代學者王夫之曾言:「北宋滅亡,始於司馬光,」此言過矣。北宋滅於徽、欽二帝手上,並不是司馬光教唆宋徽宗那麼荒唐的。從遠因上講,有宋一代之衰落,其實自仁宗朝就出現了,也算不到司馬光頭上去。王夫之有些以偏概全的習慣,而且他的這種思維方式還很容易被人接受,比如,我本人在深入瞭解王安石變法之前,就曾持有一種假設:「王安石這種王朝中期的變法,能否拯救已步入衰途的北宋王朝?」現在看來,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個偽問題。
  這一問題的潛在前提是,我們已經知道整個宋史的全貌,知道王安石變法是其「中期改革」,進而又提出,這次變法能否影響整個宋史發展過程的問題。其實將振衰起亡的使命賦予王安石變法頭上,或將北宋滅亡的原因歸於司馬光身上,其潛在的思路是將歷史視作一個既定的完整發展鏈條,而司馬光和王安石是這個鏈條上的關鍵環節。但這只是事後的看法,是在歷史已經成為歷史之後的看法。可歷史本身不是一個完整有序的鏈條,而是一系列互不相干的偶然性構成的,設使後來繼任的皇帝不是輕佻浮薄、有輕微精神病症狀的宋徽宗趙佶,而是雄才大略的宋太宗趙光義的話,那麼宋史完全可能改寫。
  以這種歷史觀來觀照歷史,我們不得不承認,王安石變法對宋史以及對中國歷史,並沒有產生我們以前所想像的那麼大的作用。他沒搞強一個國家,也沒搞垮這個國家,他讓這個國家富了,也給官員腐敗胡鬧提供了物質條件,但也就僅此而已了。對這個王朝後來命運的影響,還不如仁宗朝積累下了的一百多萬冗兵呢!司馬光的影響就更小了,他留下了一部號稱能讓人明智的史學巨著《資治通鑒》,他有些書獃子氣地堅持一種無為而治的政治理念,他只有一年左右的當政時間,雖然盡罷新法,但在他去世後,變法派又捲土重來,新法又恢復了一陣子。此後,變法派與反變法派的拉鋸戰仍持續了好一陣子。他本人對宋代政治史的影響可謂微乎其微,就其實際效果而言,還不如開封滅亡時的騙子道士郭京。說北宋之亡始於司馬光,言過其實了。
  說到底,王安石變法及司馬光的反對在有宋一代政治史上起的作用微乎其微,既沒有亡宋、也沒有興宋。可是對這麼一個實際作用並不大的歷史事件,為什麼後世給與這麼大的重視呢?這也許是因為它涉及到了國家的使命與職能這一更為持久的問題。每當那些雄心勃勃、有強烈進取心的人物當政後,就要尋找歷史根據,就要拿一切歷史上銳意改革、積極進取的人物和事件做根據,於是,就提出了王安石變法,高度肯定並按自己當下的要求拔高變法的意義。而一旦那些只圖安定、不思進取、維持現狀的人當政,便會將「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理念抬出來,司馬光便成為先知先覺的聖賢,王安石則作為反面對像出現。
  說到底,歷史沒有變化,變化的永遠是活人的現實需要,每一時代的人們都按照自己的需要重新解讀歷史,包括我們自己。而未來的歷史,永遠是充滿不確定因素的偶然性,我們不會知道未來是個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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