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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養豬偷排廢水 檢警揪惡臭禍首

養豬偷排廢水 檢警揪惡臭禍首

中時電子報2017年4月25日
抓到了!彰化縣二林鎮華崙里1處養豬場疑似偷排廢水,讓社區背負30年「臭名」,彰化地檢署、警方與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經半年追查,終於揪出養豬場的犯罪證據,負責人邱姓兄弟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偵辦,訊後以15萬元交保,且要面臨2000萬元以下罰款。

彰化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指出,二林鎮華崙里該處養豬場,全盛時飼養多達3萬頭豬,目前還有9000多頭,業者疑似為節省廢水處理費用,經常利用夜間排放廢水。

莊姓里民說,養豬場排廢散發臭味,嚴重汙染社區環境,居民長年抗議、協調都無效,尤其要找到偷排廢水的證據不容易,相當無奈。

半年前,彰檢接獲檢舉,李秀玲指揮保七總隊三大隊,並協請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動用科學儀器暗中調查、蒐證,分析確認畜牧場廢水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固定都超過放流水標準百倍以上,鎖定業者私設馬達,將未經處理的汙水抽出逕行排放,再填具不實資料規避稽查。

邱姓兄弟分別擔任畜牧場負責人及汙水處理專責人員,檢方問訊時均坦承犯行,全案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5條涉及申報不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縣環保局表示,業者同時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可處20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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