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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與閨密賣假名牌 被抓後換騙閨密父母1百多萬

與閨密賣假名牌 被抓後換騙閨密父母1百多萬

2017-03-22 11:22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陳女與室友吳女販賣仿冒LV被查獲,案件在偵審期間,陳女佯稱幫吳女代繳保釋金、和解金,向吳女的父母詐騙,並佯稱吳女的男友「阿寶」罹血癌,幫忙支付醫藥費為由,先後向吳女及其父母詐財172萬6500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等罪起訴陳女。
起訴書指出,陳女(31歲)以販賣衣服、包包為業,100年間獲悉護士吳女尋覓租屋處,分租住所給吳女,因而成為室友,兩人於101年6月初在網路上販賣仿冒LV、GUCCI、CHANEL等包包,被警查獲。

陳女於偵審期間,101年底至吳女位於雲林縣斗六市的住處,向吳女的父母佯稱她已經幫吳女代繳保釋金12萬元,否則吳女會被羈押,致吳女的父母信以為真,交付12萬元給陳女,事後,吳女向法院申請閱卷後,發現並無保釋金一事。

同年底,陳女又向吳女的父母佯稱她已代墊部分和解金,吳女需支付和解金126萬4000元,致吳女的父母信以為真,支付126萬4000元匯至陳女的帳戶,事後吳女查證後,始知和解金僅有51萬9500元,遭陳女詐騙74萬4500元。

至103年9月間,陳女向吳女佯稱因吳女的韓籍男友「阿寶」罹患血癌,她借款幫「阿寶」支付醫藥費300萬元,「阿寶」已還款50萬元,尚有250萬應由吳女償還。

吳女信以為真,於103年間簽立借據及面額均為50萬元的本票5張交付給陳女,並給付本票票款11萬2000元;同時,陳女也以此為由,向吳女的父母詐財75萬元。事後,吳女發現前男友「阿寶」並未罹患血癌,也未向陳女借款,始知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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