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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公務員赴陸轉機 也須報准 藍委諷 乾脆發布禁遊令

公務員赴陸轉機 也須報准 藍委諷 乾脆發布禁遊令

2017年03月17日 04:10 崔慈悌、林思慧、周思宇、藍孝威/綜合報導


陸委會發文,要求包括學校在內相關人員赴陸「轉機」都要申請許可或報准,不少大學認為恐阻礙兩岸交流。圖為2015年台生赴長三角參加夏令營。 (中新社)


繼行政院擬嚴限退將赴陸後,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轉機」也要報准,多數議論未來登陸恐更難。圖為2014年台灣退將組團赴南京祭拜中山陵及抗日航空烈士墓。(新華社)

繼政院擬嚴限退將登陸後,陸委會年初發文政府機關、學校,要求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機場「轉機」,不管入不入境都要申請許可或報准。府院高層稱,這是完備申報程序;藍委陳學聖酸,小英乾脆學川普發布「禁遊令」。

蔡政府上台後兩岸冷和,行政院長林全日前才下令檢討退將赴陸限制,如今再傳公務員連「轉機」都要申請許可或報准,讓外界議論紛紛。

限制趨嚴格 各界議論

陸委會1月26日行文政府機關、各縣市政府及學校,要求即日起,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入不入境,都要申請許可或報准。

函文說,兩岸條例第9條及內政部訂「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簡任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國安機密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原就規定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應經內政部許可或報准。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說,移民署一線執法時,對公務員赴陸轉機是否屬兩岸條例第9條「進入大陸地區」、「是否需申請許可」有疑義,函請陸委會解釋。因此,陸委會去年11月10日邀相關機關召開「研商公務員赴陸轉機是否應經許可或報准事宜」會議,最終認為大陸機場屬兩岸條例第2條規定「大陸地區」及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所稱「中共控制地區」涵蓋範圍。因此,才發文通知各機關。

函文表示,包括現職與離退職未滿3年政務人員、直轄市長,在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安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人員,或受託從事涉及國家機密公務的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赴陸轉機,都須申請許可報准。

府院高層稱 補全疏漏

府院高層說,函文是完整申報程序,實務就是明訂管制人員出境申報點也要包括過境點,各國針對管制人員出境申報也都如此做,只是針對可能疏漏補起來。

邱垂正強調,這是陸委會對法規疑義所作解釋,「非新規範,規範主體沒擴大,也不是加強管制措施。」

對此,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說,「國際航班中轉」十分常見,很難判定中轉旅客動機是單純或有目的,他建議,不宜在沒完善設計配套下實施「中轉管制」,需參酌先進國家處理類似狀況先例,詳加研討。國民黨立委陳學聖酸,乾脆學美國總統川普發布「禁遊令」,就不會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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