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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黃昏戀受阻 看護溺死老嫗重判14年

黃昏戀受阻 看護溺死老嫗重判14年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9月24日 上午5:50
6旬劉姓女看護戀上8旬曾姓老鄰長,不滿遭曾翁的堂嬸攔阻,去年11月凌晨見到她分外眼紅,再起口角糾紛扭打,雙雙跌落水溝,曾婦一度張口咬劉女,劉一怒之下跨坐曾婦胸口,強壓曾婦入水導致她溺死,案發後否認犯行,卻被證人戳破晴天還穿雨衣出沒,桃園地院依殺人罪重判14年,全案仍可上訴。
曾姓老鄰長妻子行動不便,聘請劉姓女看護照料2年,劉婦愛上老鄰長,待曾妻逝世後展開追求,老鄰長的堂嬸曾姓老嫗見曾翁感到困擾,幫忙發聲,劉婦認為2人關係匪淺,一度到曾婦的檳榔攤「對質」,甚至出拳痛毆,結下樑子。
劉婦去年11月5日凌晨4點半,騎機車去找曾翁,沒看見情郎卻發現曾婦,2個女人再起爭執,拉扯中雙雙跌落家前水溝,曾婦一度張口要咬劉婦,劉婦一怒之下跨坐曾婦胸腹部,強壓曾婦頭入水窒息而亡,隨即跳上機車逃離現場。
警方找上門時劉婦一度辯稱「我沒遇到任何人!」,事後又辯稱離去前劉婦還在水中掙扎,但曾婦兩腿屈膝外張拱起、右手高舉、左手在臉旁,且從鼻到胃都檢出泥水,推論是生前遭人強壓入水,曾張手揮舞、伸腿掙扎,仍擺脫不了窒息而亡。
法官認為水溝僅10公分,若無外力可輕易離開,以曾婦高齡78歲,劉婦是59歲中年人,相差近20歲還跨坐強壓老嫗頭部入水,事後還穿著雨衣走進屋內,依殺人罪判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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