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瘋扮皮卡丘 校長帶頭侵權 《精靈寶可夢》代理商籲勿觸法

非營利性質的校園活動圖片也要告侵權,會不會太刻薄了?以後小朋友用蠟筆畫隻皮卡丘貼教室公佈欄是不是要被抓走?

記得以前發生過因為日本某隻青蛙很紅,於是台灣貿易商大量進口周邊商品,某家版權公司便去取得青蛙的授權,一一向貿易商公司的進貨店家發通知,意思就是不給規費就法院見,怕麻煩的店家就屈服了,主張進貨是在版權公司取得授權之前而不服的店家,還真的被告上法院。不知這是否就是所謂的版權蟑螂?而我也不記得這隻卑鄙的蟑螂是哪家公司了,應該不是上述的曼迪吧?我沒說是曼迪喔,不是曼迪不是曼迪不是曼迪不是曼迪

[ 本帖最後由 gkbase 於 2016-8-30 12:13 編輯 ]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