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前年在九合一選舉的時候,質疑台聯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跟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個金主,黃文玲提告意圖使人不當選,一審判刑4個月、褫奪公權一年,如果定讞可能就喪失立委資格。同黨立委為他抱屈,說黃文玲當時支持度才0.3%,如何使她不當選?
段宜康選舉官司又有新發展,前年九合一選舉,
他在臉書po文說,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和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同一位金主,黃文玲氣得提告意圖使人不當選,段宜康一審被判刑4個月、褫奪公權一年,段宜康在醫院照顧妻子,同黨立委替他抱屈。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
很明顯地只是一種政治打壓、剷除異己的作法,段宜康委員說的,如果我來判斷我也是這樣說,這是常識性的判斷,如果有候選人他的民調一直在零點幾趴,對這選情起得了什麼作用呢?希望司法人員自重。」
段宜康在臉書回應,他寫了4個「哈」,
他說黃文玲當時民調只有0.3%,最後得票率超過5%,多出來的4%多是受他影響,這樣不是應該要感謝他嗎?他質疑法官根本就是要他離開立法院。國民黨立委藉機挖苦他,要他別再瞎扯。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
我覺得這才有嚇阻作用,否則每個委員講話都不負責任,我覺得這不對本來就要負責。」
民進黨立委說會支持段宜康上訴,絕對不會讓他離開立法院。
來源: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news-66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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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噁心的,從這裡看出顛倒黑白的日常
而且是非不分、瞎扯到很自然
段宜康可是說是流氓的發言
你說別人共用同一個金主,不是意圖影射甚麼嗎?
葉宜津真的活在過去的年代
現在誰最大黨?還在法院國民黨開的?
段宜康的行為很明顯就是在政治打壓、攻擊異己的手法
利用本身立委的身分發言、發揮其公眾人物的影響力
說真的,公眾人物應當為自己的言論所負責
不是亂講話都沒事情
段宜康的這段發言也是很可議利用民粹到熟練的地步就像這樣,刻意點出法官名字,是不是想意圖影響甚麼?
法律在民進黨眼中,真的是隨便自己說呢!
段宜康的發言,就好像說在欺凌弱小的人大言不慚的說:『他本來就是智障啊!我罵他智障有甚麼關係!』
鴨霸慣了
台灣謠言滿天飛,立委隨口捏造就是一個攻擊對手的梗
葉宜津立委,還是你要敦請林全院長來一次『太陽花認證』,幫曲棍球高手段宜康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