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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阿扁包廂,法治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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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6-6 23:18 發表
噗~~很簡單包廂就是私人空間,不是貓貓替貪污陳水扁講話。
而是法律就是這規定,包廂不屬公共空間,所以無政治行為可言。
噗~~包廂密會能開記者會嗎??
一個重點陳致中是律師,所以他怎樣玩都在合法中,但以您所言 ...
噗~~餐廳包廂是不屬於完全開放式的公共空間,而非不屬於公共空間(包廂如果失火造成人員傷亡,負責人是會以公共危險罪論處的)
包廂密會能不能開記者會要看當事人是否想這麼做~~~
去參加這種政治性募款餐會的那些人本來就是一個有政治意圖的政治活動了
而扁在同一家餐廳另闢一室見這些人餐與政治活動餐會的人,就算不說話都已經是政治活動了
其實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保外就醫是甚麼意思,一般未判刑確定的交保本身就是會限制居住與活動的範圍
而阿扁是判刑確定發監執行的人,如果不是因為以監獄無法治療他的身體病況的原因本身就沒有交保的條件
所以他的各種離開限制居住地的活動都必須是醫療團隊建議的醫療行為
事實上中監只核准這次醫療行程可以回民生東路老家看看,但不能參加餐會活動
後面雖有但書扁想見老朋友可以在不公開的場合會見,事實上就字面意思並沒具體核准他當天可以去那家飯店開個包廂會客
如果說不完全對外開公共空間的活動不上台演講就能算不違法是醫療行為
陳水扁的醫療團隊也可以以醫療行為對扁病情有幫助~申請"包機"出國旅行了~~哈哈
這跟救不救得了國民黨沒多大關聯,或是扁還能不能在起也無關
但法務部與中監有沒有對陳水扁違反一般保外就醫的規定特別放水~~這也是很明顯的了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6-6-7 0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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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6-8 20:21 發表
其實台灣的檢調警,沒那能力也無依據去找證據。
貓貓曾經是公務人員,要主動調查,噗~~那一位要被冰起來,不可以給你要"冰"桌。
上層的上層還有藏鏡人,只差目前這藏鏡人是誰做。
政治狂熱不是問題,而是要怎樣玩 ...
你扯遠了
我說的是飯店餐廳包廂並不屬於所謂的私人空間,只屬於不完全開放的公共空間
我說的不是檢調是否要去調查
就算沒搜索票,一般我們開錯包廂門道個歉也不算侵入私人民宅吧~~噗
而這根本不是需不需要調查的問題
我說的是陳水扁本身是判刑確定並已發監執行
他的行動自由依法就是要在監獄中被限制的
保外就醫的另一個要件就是限制居住地與活動範圍不是他要到哪就可以到哪的
(他的保外所要限制的自由比一般的還未判刑確定的交保候傳限制更高)
陳水扁每天當然都可以吃飯~
但不是只要不公開站台,演講,開記者會今天想住在高雄人文首璽在家裡吃
下一餐要去墾丁凱薩渡假飯店開個總統套房,還是過兩天包個機出國旅遊隨便他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6-6-8 21: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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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6-9 00:56 發表

噗~~只要律師團玩得過法務部跟中監(就算放水)這要件還是可以成立。
問題他沒伍澤元那本事啊~~
因為陳水扁坐輪椅,不是坐飛機啊~~
加上陳水扁不是國民黨啦~~而且亂放話,說XX事,是美國下指導棋,這美國臉上無光 ...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放水是顯而易見的
你提到伍澤元剛好,就是因為伍澤元的相關事件
保外就醫之後參加選舉擾亂司法之後又棄保潛逃
所以規定變得限制很多,不能從事政治活動限制活動範圍
2000年立法院通過保外就醫回籠條款也稱為伍澤元條款
2001年伍澤元利用還在立委任期屆滿前已考察名義潛逃

而阿扁的保外就醫與這次鬼扯的職能治療根本跟律師團無關好嗎?
跟中監申請的人不是律師團而是"用政治手段來醫漏尿與失智的醫師團"
所以我說政治手段醫師團只要再以職能治療名義開個出國旅遊的治療行程阿扁就能跟伍澤元一樣搭飛機了~XDD

我是希望小英就乾脆直接特赦算了,至少合乎法規
其實最不想阿扁被特赦的就是這些阿扁身邊喊特赦的人~特赦了就沒有悲情可打了~哈
不然阿扁如真想快點恢復自由,就不需裝病停止審判趕快把其他未判完的出庭應訊
反正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合併刑期好像最多就25年
執行1/3也大概就8年多幾個月,算算日子不需要裝病或特赦~現在也可以依法申請假釋到處趴趴走了~~噗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6-6-9 02: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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