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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陳雄文:不承認台灣光復卻要放假很矛盾

哈哈~勞動部長講得也沒錯呀
除了元旦除夕春節之外
其他國定假日的由來都有特定紀念的性質
長期以來國定假日的天數配合周休工時制度的改變都有總天數的限制
許多國定紀念日因為新的放假紀念日出現而取消放假
譬如早年的國父逝世紀念日,另稱植樹節只紀念不放假
所謂歸還勞工的被刪除的七天假根本搞笑
這七天假是~青年節,蔣公逝世,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
早年的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因應新的假日228紀念日與隔周休二日的實施1998年老李執政時早就被"行政命令"刪掉了

老蔣死掉的那天跟民俗節氣清明掃墓節差不多時間
所以4月5日訂為清明掃墓節(也是老蔣的逝世紀念日,也就是這一天假根本沒刪除只是在2001年不在以老蔣的逝世為命名廢除紀念)

老蔣與國父的生日還有行憲紀念日也是一樣在2001年扁政府時期去中國化用行政命令予以刪除放假與廢止紀念日
只是這些早就被用行政命令刪除的假,在勞動基準法條中並沒有同步修法刪除~
而勞動部長說的是勞工要求恢復這些因特定政治因素訂出的假,又因特定政治因素刪掉的假,訴求正當性在哪邊?譬如一堆年輕人言必稱自己是台灣卻大罵去你的中華民國卻要求恢復行憲紀念日?還是要改放宗教性質紀念耶穌的耶誕節?(但台灣的宗教信仰大宗並非耶穌)
要去中國化去蔣氏獨裁威權造神要轉型正義,卻要恢復紀念革命先烈的329青年節,紀念孔子的928教師節(可笑的是這天老師不能放假,勞工卻要求歸還勞工這天假),紀念獨裁老蔣的1031蔣公誕辰,紀念孫文的1112國父誕辰?


其實以政黨政治角度來看,我是不明白民進黨退回目前國民黨行政院這個雙周工時84小時,改為每周工時40小時併國定假日的修正案是玩哪招~XD
如果民進黨對目前行政院這個國定假日修正案延審再議還可變成配合尊重國民黨的提案
退回是要520完全執政後恢復這七天特定政治紀念日嗎?還是要自己再巧立名稱另外訂出七天國定假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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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kk 於 2016-3-29 13:48 發表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
哪裡模糊了?

固定工作者有所謂朝九晚五者,一日工作八小時(不超過八小時),五天就達40小時了
超過每日正常時間八小時即為加班,由勞雇雙方議定,相關規定每日加班時間不可超過兩小時,每周總加班時間不可超過8小時
是否加班由勞雇雙方自行以個人考量議定,這東西難道還要政府立法強制想加班賺加班費的勞工不準加班?(就好比父母把飯菜都煮好了放在面前,還要父母替夾菜餵著吃嗎?)
而派遣打工族以時薪算假日排休~(舉個例子你假日出遊也不希望旅遊景點便利超商百貨公司通通休假吧~~)
依立法精神一周有七天,一天工作8小時五天40小時,就是周休二日,保留彈性不叫模糊~讓勞雇雙方以自己本身需求議定

最後一條的意義在強制規定雇主,不可分散每周工時40小時到7天,導致勞工既無假日加班費也無假可休........

許多人似乎都不了解各種立法保障都是綜合最低標準值,而非每個人不同標準的理想值~
要靠立法保障得到每個人不同的理想目標是不可能的,自己的理想目標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去爭取
是人才就不會願意被當奴才用,人才自然能以能力達到自己的理想,致於奴才?我就不予置評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6-3-29 14: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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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kk 於 2016-3-29 15:23 發表

喔  是保留啊
但是這彈性保留被惡意運用那就不好了
朝8晚5可能還不足一日8小時的工時
所謂"朝九晚五"是一個形容正常全職上班的代名詞
每個公司的上下班時間不同,午休時數也不同要做足八小時基本上是大有人在
你一天做不到八小時不表示別人做不到八小時,在這上面打轉毫無意義
立法不保留這種彈性強迫勞工,或是每個行業每天做足八小時,也不合道理,
有些工作場所譬如早餐店每天也沒有營業八小時(難道要強迫早餐店都開到下午晚上?)
立法原則是相對保障,有沒有企業主會不守規定,當然會有
被惡意濫用就是要靠督察與舉發,立法給了勞工相對的保障
如果勞工選擇忍氣吞聲不敢舉發
或選擇妥協留下,就好比你說惡意運用的企業主只留得住奴才
這個問題上我說過很多次了我有認識的朋友能力不錯
出社會工作多年一直當票務公司的網管,只領25000低薪還沒有年終只有發小紅包就是你說的被當奴才用
而我跟他說了你有這麼多能力不應該只領這樣的薪水,有些技能是能讓你領較高薪水
你有的技能讓公司免費使用壓榨(所謂的反正你都會,工作時間內順便做一下),如公司不願幫你加薪,放假還要隨傳隨到,換新工作比較快

每個人本來就要分清楚自己的各項技能哪一項最能讓你獲得到高薪,就要去找相關的工作
找低薪技能的工作放著高薪的技能給老闆免費使用?
之後他聽我建議換遊戲公司作人物設計工作領3萬多快4萬,每年年終獎金至少2個月,尾牙還有抽額外現金大獎
企業主也不是通通都是白癡混蛋,人才不是自己自稱的,真是個人才就會找到理想工作
如果是人才還選擇去惡意濫用法規企業主公司工作,自願當奴才那還有啥好說的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6-3-30 15: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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