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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錢沒用! 7度酒駕判入獄

還是判太輕了啦~~~
酒後開車根本就是一個未爆蛋.....
不知道啥時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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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分享唷..

這樣的人該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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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壓力大?
罰到50萬還不怕,
這樣的人經驗壓力大。
你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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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打狗小綠綠 於 2011-10-5 22:18 發表
要釋放壓力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可以去跳樓還是跳海都可以
想死自己去就好
+1
自己不要命沒人會管你 ..
但請不要連累別人 ....害人家庭破碎 .... 可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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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蛋 於 2011-10-6 22:51 發表
~~我也贊成嚴判~~
贊成嚴判+1
治安真是爛到可以了
最好是所有都嚴判  並不限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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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關7個月也太短了吧 關久一點才會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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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5# Anty2008 的帖子

說的好.撞一個不夠.要多撞幾個法官.那他們才會體會到被撞家屬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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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酒駕就是危險
就應該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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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酒駕判七個月太少啦
總計其所繳納的罰金超過50萬
那麼多次
關兩年才剛剛好啦
第七次的罰款應當百萬起跳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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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打狗小綠綠 於 2011-10-5 10:18 PM 發表
要釋放壓力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可以去跳樓還是跳海都可以
想死自己去就好
說的太好了   或許政府該準備的合法的跳樓場   給那種人永遠的釋放壓力    給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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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
我很認同
終於有法官了解法律的本質了
而非只是玩弄文字
值得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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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加重酒駕刑責   不要只是罰錢了事   尊重他人生命安全   也愛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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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should be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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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sensor718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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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美少女殺手 的帖子

想死自己去就好,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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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上會喝酒的真的很多人...
但是喝完酒開車的人也一大堆...
喝酒開車沒事平安就好出世珍的就後悔終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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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錢怎麼會有用
再說馬英九可是目前最支持酒駕者增多的最大支持者(米酒降價.大家快去吃麻油雞.薑母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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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度才要入獄那是要害死多少人才要入獄呢!
被抓第2次就該入獄了還要等那麼久...這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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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吳先生也太誇張了!!
但更誇張的是,第七次才被抓去關!!
前面的法官在乾嗎!!
難道要出事才要做出因有的動作嗎!!
還是老話一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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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大~
跳下去~
啥都解決了~
何必造成別人生命危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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