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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國家的尊嚴

講白點就是面子問題..因為在這次案件的過程中..菲律賓很不尊重我國..所以不給他們一點教訓..對內對外都說不過去..
台灣當然可以主張有管轄權..但是適可而止就好..畢竟被害人全是大陸人..犯罪地是菲律賓..人也不是我們抓的..單憑嫌犯有14人是台灣人..想要要人立場實在有些薄弱....如果還要扯上什麼一個中國原則..或是有的沒的..那在這14人之前的11個台灣籍詐欺嫌犯...又是怎麼回到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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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嘛!!...我知道..意思就是說..只要台灣人在國外犯法..無論犯罪地是哪國..人是誰抓的..不管被害者是何國籍...通通要將嫌犯送回台灣..不然就是侵犯我國主權..相反的外國人在台灣犯罪..不管被害者是哪國人..嫌犯是誰抓的..還是要留在台灣審理..否則就是踐踏我國的尊嚴... 主權嘛!!...我瞭解...

[ 本帖最後由 katonatsuki 於 2011-2-23 16: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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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卸責台嫌遣陸 法部刑局反駁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 ... 79/IssueID/20110210
在此案之前不是還有一件案子..去年12月22日台菲聯手破獲了一個跨境詐騙集團..事後菲律賓不知何故..沒通知我方就直接放人了..還是刑事局等嫌犯返台後再抓人的...我覺得可以比較一下兩個案子..為何沒差幾天而已結果卻差這麼多...不過相同的地方是..菲律賓不知是漠視案件..還是漠視我方...過程中極度不尊重台灣..所以雖然我不認為台灣有強烈的立場去要那14人..但或許有必要教訓一下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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