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回答(也就是警察沒有義務就是了)
現在社會啥都會告
有的警察會這樣教學弟我也能體諒(除非現行犯,否則一切看公文)
其實他學長不錯了,會出給他一些法律問題去想,之後再教他實際該怎處理
關於出租物的問題也是他學長想過後這樣教導的
民間雖然有慣例,但沒法源保護的狀況下,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就是請對方拿法院公文來
而我弟他也很怕萬一基於警察身分幫人做民事或者這類事件的見證或調解人
到時有事他還得賠上前途
他當才半年就知道啥叫"官官相護"跟"嘴說有事長官扛,真出事下屬擔"
這年頭當警察也得好好學法律......
他轄區不會大小眼啦,一律看公文出動而已
[ 本帖最後由 CESIAWOLF 於 2009-2-5 13:1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