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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有關車禍判定問題..請各位大大給點建議

有關車禍判定問題..請各位大大給點建議

小弟今年7月份國道1號發生了連環車禍..剛好是最後一台也就是第5台
因為當時下班時間車流量多國道上每台車幾乎都未保持安全距離(包含自己)
由於行駛當中前面第四台車突然靜止~且煞車燈未亮~造成反應不及直接撞上..當時車速40~50
當時下車也聽了第四台車主對我說車禍前聽到前面碰碰2聲(這點第四台車主沒寫在筆錄上)~他有緊急煞車~接著才被我從後面追撞
接著做筆錄時~警方也跟我說我最後一台算比較雖~反正就一台賠一台..
後續就是小弟交由保險公司去處理~原本應該就這樣結束了..
卻發生~第四台車主不滿我只賠他後半段,前半段沒理賠到~去申請了鑑定委員會...
鑑定結果出爐..整件事都變了..結果是..小弟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撞~4撞3撞2撞1
小弟不服此判定結果去申請覆議~今天結果出爐~也照原鑑定的一樣一賠四
起先的原判定書上滿多疑點的..
這是小弟自己感覺文件內容有問題的
1.時速50造成追撞且前面1.2.3台車的筆錄都說他們的車速是0已踩煞車(前面都稱已踩煞車了~還有辦法追撞到第一台嗎!?)
2.第四台車的筆錄有寫~他行駛內車車道~看到前方第三台車煞車~他也跟著煞車~且看到第三台車車主正要下車(高速公路上可以隨意下車嗎=.=?!)隨後就被我(第五台車)追撞..
3.當時第四台車主在車禍當時有對我說他聽到碰撞 2聲有緊急煞車 我隨後後面追撞..(問題是他的煞車燈沒亮,不曉得第四台車是不是早已追撞上去)
而小弟不服原判定書結果..去申請覆議結果還是一樣...
聯絡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回覆是說~可能要走司法途徑.....
小弟的朋友是說...要我不要有動作~也不要去告   讓車主自行來要錢...
我只要站好我的立場  不承認這個結果   要告讓他們去告   我只要上法庭據實已報就可以....
因為朋友說    自己要提告的話  要走好幾趟法院  也很多程序要做   這種麻煩的事讓對方去跑..  
感覺有點像是擺爛..
不曉得版上的大大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能給小弟多做參考....


[ 本帖最後由 alskck 於 2008-9-15 13: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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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跟你說要看第一台到你這台這碰撞距離∼∼
如果都離很近那或許可以申訴成功
但是離的距離有到30公尺以上∼∼基本上你還是賠定了
除非肇事的主因能判定確實不是因為你未保持距離而追撞
才有辦法不用賠償第4台車主
(不過機率只有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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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abbit73381 於 2008-9-15 13:22 發表
我只能跟你說要看第一台到你這台這碰撞距離∼∼
如果都離很近那或許可以申訴成功
但是離的距離有到30公尺以上∼∼基本上你還是賠定了
除非肇事的主因能判定確實不是因為你未保持距離而追撞
才有辦法不用賠償 ...
第四台車本來就一定要賠..
只是現再的覆議結果出來要賠4台車子...而不是只有賠第四台

[ 本帖最後由 alskck 於 2008-9-15 14: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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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小弟先問一下
請問你的筆錄上的紀錄欄中,警察是寫【追撞】或【推撞】
前面1、2、3、4車的筆錄是寫【追撞】或【推撞】
這兩種的意義相差甚遠
對鑑定有很大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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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小斌斌精神與你同在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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