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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搭乘計程車.如你懷疑司機有繞遠路.你可以提出異議或提出申訴

搭乘計程車.如你懷疑司機有繞遠路.你可以提出異議或提出申訴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八條其中一項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有一次.我老婆要去台北民生社區看醫生.我老婆上車時已跟司機說明.
經士林走內湖過大直橋在下復北地下道轉進民生社區
結果司機沒走復北地下道.反到沿著松山機場外圍再"回轉"到民生社區
司機算還不錯.知道自己走錯了.(因為真的繞遠路了)馬上減收100元.
(不然要被超收40元以上)
給各位一個基礎算法:
如果.你常常坐同樣的路線.而收費誤差30元以上.那就要注意了
(除非.你塞車真的太久)
另外.當司機有繞路時.請勿........當場反應.
(10個計程車司機8個會生氣)
為何?
想也知道.我就不多言了
(小命要緊)

申訴電話:請自己坐車時留意
監理所電話:用功點.自己查

[ 本帖最後由 danvivi66 於 2008-6-27 14: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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