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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明明前方還在閃黃燈.橫向車卻衝出來.如果發生意外.誰錯?

明明前方還在閃黃燈.橫向車卻衝出來.如果發生意外.誰錯?

哈哈哈
橫向車錯
假設:
我的前方還在閃黃燈.(綠轉黃將再變紅.所以.我的路權"並未"完全消滅.因為我可能剛過路中心或我已在閃黃燈的"同時"剛過邊線)
而橫向車道還是紅燈(等我變紅燈才會變綠燈)
所以.是對方闖紅燈而造成意外

為何我會PO這文章ㄋ?
因為.很多台北人眼睛很奇怪.(我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如何?)
自己前方紅綠燈不看.老愛看橫向車道的紅綠燈
看到別人閃黃燈就開始衝.意外也就如此造成

這也常出現問題.畢竟.變換燈號只是一瞬間
在沒有證據之下.任誰都會說自己前方是綠燈
好李加在.
目前.台北市大部分道路都有裝監視器.
誰對誰錯都可以查明

順便再說一下
具我個人觀察
如果.................在有證人出面作證之下
說謊的一方
往往法官會判比較重的賠償金額及刑責

                    以上資料來源.............個人多年前工作實務及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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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前方紅綠燈不看.老愛看橫向車道的紅綠燈,看到別人閃黃燈就開始衝.意外也就如此造成"
沒錯,danvivi66 兄觀察入微,本人亦有同感:

或許現代人生活繁忙,不耐久等紅燈, 只要看到對向車道閃黃燈或變紅燈,
就認定自己行駛車道為綠燈而行走,殊不知現今交通號誌尚有三時向號誌,
也就是轉彎專用號誌!所以事故就容易發生了!

所以,等待紅燈時,還是確認自己行駛車道是綠燈再走,可減低交通事故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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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我騎機車 正在十字路口等綠燈
綠燈亮起後 我一加速 橫向就衝出來一輛機車
2各白目高中生 闖紅燈 還好我不是開很快
差一點點就撞上了 如果撞上 就算是判定他們的錯
很可能我也沒機會 在這打字了 為什麼 總是不遵守規則
要逞一時之快 不僅害到自己 更危害到別人安全
事後再來說後悔 也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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