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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誠信壓時效 30年國宅判過戶

誠信壓時效 30年國宅判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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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是可以另外用民法769條?..

愚人之拙見  不是 有另外 民法769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繼續佔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不知道 可否適用在這個案例 ?

還請各方賢達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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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魯智深 的帖子

版主所言"當事人爭執點是真的有債權買賣所產生的物權移轉問題,並非明知無權佔有 " +1

本案占有人是基於本權占有之意思占有該物,似無民法769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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