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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通姦罪相關案例討論

之前法院有個判例
似乎推翻"要式婚"的必要性(甲男與乙女同居幾十年,乙女平常在家照顧甲男之年邁母親,數十年如一日;
後來甲男移情別戀提出分手,乙女心有不甘而提出要求贍養費,法官判定兩人雖沒有"形式上"婚姻,但卻有實質上的婚姻生活,故甲男需付贍養費。這是最近看新聞看到的)

某些時候
只要有實質上的婚姻生活
為了保護弱勢者
可能例外承認未經儀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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