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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蘋論:馬樹立的惡劣榜樣

蘋論:馬樹立的惡劣榜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30/36465785/%E8%98%8B%E8%AB%96%EF%BC%9A%E9%A6%AC%E6%A8%B9%E7%AB%8B%E7%9A%84%E6%83%A1%E5%8A%A3%E6%A6%9C%E6%A8%A3
電影《我想念我自己》是部拍得很好的片子,敘述得阿滋海默症的女教授,逐步喪失記憶的過程。那記憶一點一滴被偷走,最後剩下一片空白的情景,看得人觸目驚心,也讓人一灑同情之淚。

癡呆化成最大政績
所以,不必責罵馬總統了,他已出現類似的病徵,記憶正在消失,現在忘記美河市案細節,過兩天又忘記富邦銀行併台北銀行案,然後馬和郝龍斌也會忘了雙子星案、大巨蛋案,大家都得了早發性癡呆症,於是什麼責任都不必負,台灣成了癡呆治國,遺忘是最大的美德,記憶是最大的罪惡。馬治國8年,全民癡呆化是他最大的政績。千古一嘆!

最離譜的是記者問他美河市案公文有他署名時竟說,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天哪,簽名章不算簽名,那任何總統都可以在任何公文上蓋簽名章後完全不認帳,假設向北京投降的文書上蓋簽名章,就沒有責任了嗎?也好,到時總統被台灣人民趕走,台灣可以不向北京認帳,因為馬總統曾經開過簽名章沒責任的先例。
也許簽名章在法律上不代表市長曾經親手處理過此公文,但數百億的工程案市長從未經手,也不了解細節,可能嗎?如果是真的,那我們選這種廢物做什麼?大家會相信嗎?自己癡呆把國人都當癡呆,21世紀還有這樣的總統,天亡台灣啊。
總統府硬拗說政府分工合作,市長不必事事躬親,還故意說:「柯文哲身為台北市長,應該比其他人更清楚才對。」但那些是小事,幾百億的案子絕非小事,市長能因分層負責而不聞不問嗎?就算不關市長的事,由部屬代決,最後出現弊案市長沒有政治責任嗎?難怪柯文哲氣得痛批總統府發言人說:「重要的都不要市長負責,不重要的才叫市長負責,他的意思是這樣嗎?」

卸責行為臭名永垂
柯說對了,總統府發言人正是此意。中國官僚自古以來就是出了大事由部下背鍋,小事再由主官擔當。
馬英九推卸責任的行為,使他臭名永垂。市長代表市府,對外簽約當然是市長意志的延伸,在法律上和政治上都需負責。馬的推諉塞責行為,給台灣所有官員及民眾立下非常負面的榜樣,我們深深以之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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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官員就是被寵壞了,裝笨裝無辜裝忘記就可以被原諒,都當上官員了哪個會是笨蛋?都是以笨掩飾壞可以原諒嗎?蓋了章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馬不同意合約內容被偷蓋章怎麼沒去告歐晉德偽造文書?很顯然馬是完全同意合約內容.有這種領導人台灣還真倒楣.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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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官員就是被寵壞了,裝笨裝無辜裝忘記就可以被原諒,都當上官員了哪個會是笨蛋?都是以笨掩飾壞可以原諒嗎?

第一次這樣贊成78大的感言呢!!!!
馬英九是否為非作歹~等他下台後~就沒有刑事豁免權~~~好好查吧!!!!

至於某個高雄大媽~~~看似已經完全被原諒了~~~~躺著也能爽爽的選上..........
不知78大要不要喚醒大家的回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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