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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包庇要犯夾帶手機 獄卒移送

包庇要犯夾帶手機 獄卒移送

中時電子報2018年5月7日 上午5:50
前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被判刑15年入監服刑,去年初移監綠島監獄,本月3日疑透過探監的友人,買通蕭姓管理員企圖夾帶手機闖關,幸被眼尖總務科長察覺有異,才讓犯行曝光,綠島監獄已將蕭姓管理員停職,7日將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林豐德過去在屏東、台南監獄服刑時,都曾買通管理員供應毒品、夾帶手機,去年移監到綠島監獄後,竟又透過管理員欲帶手機闖關。綠島監獄祕書楊垂雄說,3日中午11時許,林豐德2名友人辦理普通接見林,2人結束接見後在通關大門徘徊,總務科長謝宗燕發覺行跡可疑,叮嚀在大門站哨的替代役男注意。

果然,替代役男在停車棚內1部未上鎖的機車置物箱裡查到1個紅色塑膠袋,裡頭有10包香菸、60顆檳榔、2支手機與1張字條,字條寫著:「卡片機是給阿娜答,老人機是給你的,盡快把新手機給他,舊手機丟掉,你的舊手機也要丟掉(手機要毀壞然後分開丟掉)」,而機車正是蕭姓管理員所有。

楊垂雄表示,蕭姓職員曾有毒品前科,3年前考進綠島監獄,平日多次向同事借錢,查獲後雖矢口否認,但獄方已將其停職,預計7日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林豐德及2名友人是否也涉及不法,由檢察官一併調查。

楊垂雄說,經清查林豐德牢房內並無手機及其他違禁品,林對犯行也全予否認;他移監至綠島都是住獨居房嚴加看管,未有不良紀錄。

林豐德因涉擄人勒索及組織犯罪被通緝,1997年與警方槍戰後被捕判刑15年。2012年假釋,卻在屏東東港鎮因超速追撞機車,造成4死2傷意外,事後還通知兒子作偽證、肇逃;被逮後涉犯3罪合併再判7年徒刑定讞,刑期到2026年7月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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