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28 » 我想認識你/妳 » 天堂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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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cg2103 於 2008-8-2 23:43 發表 那恭喜妳 沒被當冤大頭 雖然鄰居說不須要賠償他 可是錢債好還 人情是一輩子還不完 俗語說:遠親不如近鄰 還是要意思ㄧ下 不管如何 至少表現出你的心意 帶一些小東西去跟鄰居聊聊 ...
原帖由 hcg2103 於 2008-8-3 00:04 發表 或許我是雞婆一些
原帖由 yyyqgg 於 2008-8-4 14:47 發表 呵呵,看著這些開心的帖子,心裡真是溫暖,朋友們都把這裡當成吐露心聲的地方,真好!
原帖由 t8919046 於 2008-8-4 19:17 發表 還是謝謝你囉 我知道要怎麼做了
原帖由 t8919046 於 2008-8-4 19:51 發表 嘿 該不會這是你的新帳號 如果是我想太多了 你就別介意喔... 因為你的用語 真的很像我的同事
原帖由 CMUW 於 2008-8-4 20:59 發表 有空還是要多交一些朋友阿 找個時間出去走走 不然日子久了真的是宅女一枚了
原帖由 matchbo2 於 2008-8-4 21:18 發表 你好阿~~~ 我也很少在這個版出現耶~~~ 剛剛進這個版看到你的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