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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史正傳] 2010年6月13日「歷史上的今天」特別帖

2010年6月13日「歷史上的今天」特別帖

1858613 《中俄天津條約》簽訂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沙俄乘英法聯軍攻陷大沽,進逼津、京之際,以調停為名,誘迫清朝與其簽訂不平等條約。
    1858613(咸豐八年五月初三日),清朝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駐華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簽訂《中俄天津條約》12
款。
   
主要內容有:(l)俄國在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台南、瓊州等7處口岸通商、停泊兵船,若別國在沿海增開口岸,准俄國一體照辦;(2)俄國在原定中國陸路通商地點擴大貿易,對俄國商人我目及所帶貨物、本銀多寡,不加限制;(3)俄國在中國各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俄國人享有領事裁判權;(4)俄國東正教士人內地自由傳教;(5)中俄兩國派員查勘從前未經定明邊界;(6)俄國享有片面最惠國待遇。


資料來源佐證:http://www.people.com.cn/GB/historic/0613/6529.html


今生將不再見你 只為 再見的 已不是你 心中的你已永不再現     再見的 只是滄桑的 日月和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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