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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刑事得舉證 誹謗罪流行走民事

郭董的案例是因為舉證還算容易,其實民法184條並非大家想像中好用,現實生活中原告舉證有時還挺困難的,畢竟是民事訴訟,不像刑訴的公訴,有檢察官可以使用公權力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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