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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撞人的死了> 未走斑馬線 行人賠騎士357萬

我覺得這種事件..

1.騎士酒駕以死.2.行人(不管有沒有喝酒不行走班馬線)以我個人的看法 ..酒駕的部份不能和行人為規定行走班馬線.一同審判..

酒駕是一回事..行人未行走斑馬線又是一回事..應該是酒駕部罰份一條..行人部份罰一條..我認為雙方都該罰..

騎士不得要求300百多萬的賠償..但是行人多少也要有所賠償..另外違規者造成死亡..我是認為違規者在先要負最大的責任..

行人沒違規..那騎士酒駕的部份就只有單一的違規了..主要的這事件有造成有人至死..那如果騎士或行駛者沒有酒駕..

而行人闖紅燈.而造成行人之死.不知要判行人有最還無罪要不要罰款..當然這觀點並不是在法律的立場上來判定.而是個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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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曾遇過一種狀況.汽車駕駛人在有雙黃線的地方回轉..但汽車駕駛人從後照鏡.未看到有機車駕駛人有要通過.當他回轉到雙黃線中間時..確有機車駕駛人通過來不及煞車而狀上..

這點是我本身的朋友有遇到的..當時我還沒到場幫他處理的時候..對方一直拿他的無照來恐嚇我朋友..後來我到了.我只說一句話.交給法官.叫我朋友去住院驗傷..車禍的那時剛好旁邊就有醫院..

而且醫院也檢查出有內傷..我是用這部份跟對方談..有無駕照並不會影響法官的判決的錯與錯..這個例子機車駕駛人沒有駕照..(法官的判決是機車駕駛人無照駕駛先罰6000元..在罰影響交通1500)..(而汽車駕駛人拿調銷駕照..罰影響交通2000元.還要去上課時間非假日)

另外車輛部份跟上面的分開罰..法官並不沒有因機車駕駛人無照就判他有錯..這時汽車駕駛人的部份是自行改造後照鏡.之所以影響後照的視線..無法完全看清後方來車..所以車禍的部份汽車駕駛人有錯..

所以法官判賠汽車駕駛人要賠償機車駕駛人的費用..還有就是汽車駕駛人並沒有開方向燈.現場的狀況一定要不能亂..事情的發生都要跟警方說明的清清楚楚的..而方向燈這一點很重要..

法官在判定的時候.不是只有看撞擊的部位..因為有時撞擊的部位會因駕駛人的回轉速度而不同..這時有無打方向燈就很重要了..

因為我朋友的撞擊點很明顯的是他自己的錯..但是他的機車車頭整台都壞了就知撞擊速度多快..那我就看到對方沒打方向燈..

主要就是贏在方向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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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說的這一點..相信不管開車或騎車的人..多少有人有遇到過不過不瞭解的人都會怕..

尤其是女孩子..有些人就是看對方是女孩子什麼都不懂就用方式來恐嚇..剛好我朋友就是女的..

是後事情解決了他才放心了下來..他會怕的原因是對方開的是名車太貴了..賺一年也賠不起..


[ 本帖最後由 keyffx 於 2008-10-22 15: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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