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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大話新聞名嘴鍾年晃抹黑  判賠一百萬加上兩大報道歉

憲法雖有保障人民有言論的自由;但在公開場合(含媒體)宣傳或報導,未經查証的事情,這就不是憲法所保障的範圍,就得小心構成「誹謗罪」,像此標題的主人翁,便是一件最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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