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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吾3連」合法?蔡正元諷馬自肥

引用:
原帖由 大綠蠹 於 2013-1-24 11:46 發表

里長這種公職痕奇怪!
聽說外國沒有里長?
這是沿用中國和日本時期的保甲和里正的制度而來的
設置的目的
就是要管理人民
以方便對人民施行搖役和賦稅
且為了防止人民脫逃
也規定人民不能擅自離開鄉土否則里正或是甲長會遭受處罰
說白點
這個制度就是為了剝削人民而制出的
另外這個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人民叛亂
因為一但有民變
通常是一里或一甲都必須連坐
所以里甲制度在古代和近代是一個為了方便統治階層殘害人民而設置的
只是到了民主的今日
不好的部分已經通通消失了大半
目前唯一剩下的功能
就是用來攏絡人民

故里長則可以藉此牟利
而黨政組織也可以藉此控制住里長就能達到政治目的
而不需花費更多金錢或精力到每個人民身上
只需要向下到最小單位的村里長即可
用商業術語來說
這也是一種成本上的考量
既省錢又省力
所以村里長制度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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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綠蠹 於 2013-1-24 12:16 發表

我一直搞不懂
里長是民代?
還是公職主管?
如果是民代.怎不用開會?
如果是首長.怎不用負行政政治責任?
算是民代的一種,也亦是人民直選的公職人員之一
依據憲法第27條,我國總統原由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之,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基於主流民意要求「總統民選」的呼籲,遂於民國83年修憲,第9任總統於民國84年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而原為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之國民大會代表,先於民國89年修憲改為不定期選舉之「任務型國民大會」,繼之更於民國94年修憲正式廢除國民大會。

  綜上所述,我國目前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計有:中央政府層級有二種,是為總統、立法委員,地方自治層級則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縣轄市)長、鄉(鎮、縣轄市)民代表,以及村(里)長等七種。


只是代表的人數視地區繁榮與否而定
我小叔有當過一任村長
所以大約知道村里長的功用
一般而言,擔任村里長
要看是以什麼心態來當
像我小叔,他是因為作人成功
所以被拱上去做村長
而小叔他也以服務鄉親的熱忱去做這個村長
所以我小叔當村長期間相當的忙
有多忙?
舉凡那一戶老人家沒飯吃,我小叔就天天買便當送給老人家吃
或是哪家電燈壞了,我小叔就過去換等瑣碎小事
說實話在鄉下地方沒啥大事
所以我小叔都是因為一些小事在忙碌
不過雖是小事,但鄉親都看在眼裡
所以當我小叔任期屆滿時,相親都希望我小叔繼續做下去
但無奈,我小叔擔任村長期間實在太累了,故沒有意願繼續作
但即使如此,也因為我小叔的為人讓人肯定
所以還是很多鄉親會找他喝茶聊天

這是正面的例子
反面了話,以我居住的地方為例
我這邊的村長就很混蛋
啥事都不幫忙
只是乾領村長的薪水罷了
喔!大家可能不太清楚村長的待遇吧!
以我小叔為例
他月薪4萬多,此外任期內可以免費看兩種報紙
並且擁有1部摩托車作為公務車使用
然後可以運用的經費為每年1百萬元
這個經費要視地方繁榮與否
越繁榮,經費則越高
而一般村里長貪汙,就是貪這個經費

而村里長確實平時沒再開啥會
大多是一定時間會去鄉公所開個會知類等等
比較沒縣議員或立委那般
所以當村里長自由度很高
就看是以什麼心態來做事情了

[ 本帖最後由 xupfujo 於 2013-1-24 2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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