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尊嚴
正常国家都不一定有尊嚴。比如:朝鲜。常被别国媒体拿来丑化。妖魔化。
未被承认的国家,更无國家尊嚴可谈。比如:巴勒斯坦。在加沙被以色列打死的巴勒斯坦人都数不清了。
不要曲解事件原委
14个詐騙犯不代表台湾人。也就是说,台湾人不等同于詐騙犯。
现在是詐騙犯被引渡,不表示所有台湾人都被引渡了。何来“台湾人没保障”之说?
先是他们十几人触犯了国际法律,然后才被国际制裁。人必自辱而后被人辱之。
使台湾受辱的是这些詐騙犯,别国依“中菲打击跨国犯罪引渡协议”国际法律行政。怨不得别人。
人民的保障在哪?
法律。是人民最大的保障。
在台湾,要守台湾的法律。
出了台湾,要守国际法律。你不违法,谁会有空引渡你?
如何使台湾有尊严?
教育民众,要奉公守法,减少国际犯罪。不要使台湾成为詐騙犯的天堂和输出地区。
这才是治根治本之方法。人必先行善,而后被尊敬。
陈树菊们多一点,邓丽君们多一点,詐騙犯们少一点,台湾必受世界尊敬。
[ 本帖最後由 james777 於 2011-2-22 16:3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