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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警擊斃通緝犯被判6個月 法官:為何不射輪胎

不曉得網路上哪來的文章~他的結論是拿警員標準的配槍跟但要去射擊輪胎恐怕也不能阻止嫌犯逃跑~
再者~嫌犯在中彈後沒立即就醫,延誤就醫也是讓嫌犯丟命的關鍵之一
這樣的判決結果只會讓人認為~反正遇到警察盤查就可以直接逃離,不用管他因為他開槍會被關,這樣只會讓社會的秩序更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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