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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男捐地當馬路 卻遭誣違建 中市府太官僚 未查證就發文


網路言論真是江河日下

公務員行為可以直接上綱變成"政府"

我真懷疑
在打這些字的時候
這些文字是不經過........的

公務員犯錯
政府依法處罰,補償人民

民選政府有民選政府該作.能做.需負責的
公務員也一樣

但此二者並不相同
這應該叫常識

一樓妳清楚的告訴大家妳並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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