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登錄
會員
標籤
幫助
PLUS28
»
法律茶水間
» 民法物權編新增區分地上權
‹‹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
發新話題
發佈投票
發佈商品
發佈懸賞
發佈活動
發佈辯論
發佈視頻
打印
[台灣]
民法物權編新增區分地上權
hanbe
P 0.5
UID
1200864
帖子
25
精華
0
積分
516
金幣
258
星雲幣
0
原創銀幣
0
視頻
0
閱讀權限
20
在線時間
0 小時
註冊時間
2007-3-17
最後登錄
2013-11-3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當前離線
1
#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10-1-7 19:20
顯示全部帖子
不動產役權在商業行為上的運用,則可為避免商業競爭,與週遭一定距離土地所有人簽訂「地役權」契約,要求其他人不得自行或出租第3人經營同一事業。
這個到時侯爭議會很多吧,而且是要有簽定「地役權」契約的人才會成立
如果不簽的話會不會被要求強制要簽??不會的話誰要去簽這東西丫
不是自己綁自己的租賃自由的嗎?/
UID
1200864
帖子
25
精華
0
積分
516
金幣
258
星雲幣
0
原創銀幣
0
視頻
0
閱讀權限
20
在線時間
0 小時
註冊時間
2007-3-17
最後登錄
2013-11-3
查看詳細資料
TOP
‹‹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
最近訪問的版塊
我想認識你/妳
控制面板首頁
編輯個人資料
積分交易
積分記錄
公眾用戶組
勳章
基本概況
版塊排行
主題排行
發帖排行
積分排行
交易排行
管理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