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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2-11-6 20:17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精子劍 於 2012-11-2 15:13 發表
設國家考試這種門檻 目的只是在防堵勞工進入 圖利會讀書的族群 太不公平了!
就如同k大所言 這些公務員缺乏社會競爭力 我覺得應由勞工取代他們
不要當個小警察抓歹徒受傷住院就在那該該叫 又是慰問金又是鮮花的
死了還能入祠忠烈祠咧!?? 我呸! 什麼玩意兒~ 畢竟那本來就是公務員的職責啊
打個比方:若換作勞工當警察肯定是忍痛吞下不當一回事的
這就是勞工與公務員的差別 高下立判~ 按照精子大及k大的思維
應提升公務員考績丙等比例到99 ,才能激勵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
每次選舉時,政治人物都大聲疾呼自己是公僕必須苦民所苦且以民意為依歸了,你們這些微不足道的小公僕難道以為那只是口號,只是喊假的嗎? 有誠信的政治人物本來就應該要說話算話了,否則下次選舉誰會再相信他呢? 依據精子大及k大的高見,本人建議公務員的改革必須要做到:
1.國家考試全面改為一年一聘制,每年都必須重新舉辦國家考試來錄取任用下一年度的全國公務員,如此方可確保公務員的工作能力與效率。
2.要大幅刪減公務員名額,直到公務員過勞死的比例提升到達50以上為止,如此民眾才有可能相信公務員是真的有認真在做事。
3.公務員的最高總薪資一律不得高於法定最低薪資的二倍,如此人民才有可能相信公務員是真的做到苦民所苦。
4.必須大幅削減公務員的各項福利,使其各項福利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一半,因為天底下哪有公僕的福利比主人的福利還要好的道理呢?
5.公務員應該穿著僕人裝的制服上班,尤其35歲以下的年輕女公務員更應該穿著日本女僕裝來取悅男性民眾,在服務民眾時必須做到無微不至且必須尊稱民眾為主人,若民眾不滿意公務員的服務而大聲責罵時,公務員應該要低頭樂於虛心接受,能夠被罵不還口、被打不還手,安靜地任由人民斥責,直到人民氣消後還必須誠心地向主人低頭鞠躬道歉保證決不再犯才行,如此人民才有可能滿意公僕的熱情服務,而公僕存在的目的意義也才能被人民所認同而能真正地重建其尊嚴。
6.缺乏以上任何一項要件的公務員考績必須一律丙等,且累積三次丙等則公家機關永不任用;否則在人民的眼中幾十萬的全國公務員永遠都只是好吃懶做而該用殺蟲劑全部殺光的米蟲罷了。 希望能真正苦民所苦的馬總統及關中院長能夠實現加速改革的承諾,來實現全國人民之所願,這樣全國幾千萬的選票都會支持您們的,根本就不必在乎那幾十萬的米蟲公務員選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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