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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這樣會有肇事逃逸的刑責嗎?

拖去關一關好了.真是笑死我了.

真是好好笑喔.
如果我對方.我會跟警察這樣說:
對方車子從路旁移動出來.造成我撞到對方左前輪.對方下車問我有沒有事時.因為當時我被嚇的說不出話來.只能先搖搖頭.結果對方不等我說話.一上車就準備要走.當時我有趕緊跑上去跟對方說能不能談賠償費用.對方則問我要不要報警.結果對方卻在我還在考慮時.開車離開現場.留下傻眼的我.要不是有一位小姐有看到叫我快報警.我還呆呆站在哪裡.
以上我所說的.完全符合開版大的說詞.也絕對讓你符合肇事逃逸的條件.
還有.最爽的是:
1.我的筆錄會跟你的筆錄串聯的起來
2.報案的是我.留在現場等警察的也只有我.我已經贏了1/3
3.我現場有人證.所以.我贏定了

以上.是我個人可以對你反駁的.也是我站在對方角度的想法

幾歲人了阿.居然連車禍要報警處裡的常識都沒有.
乾脆拖去關一關好了.
如果你要問我要不要和解?

因為對你朋友比較不利
除非.你能提出沒寫出來的東西

如果真要幫你朋友.
請叫他自己PO文上來
因為我很討厭不是當事人來問問題.
因為一訛傳訛的東西
到最後是會失真的

[ 本帖最後由 danvivi66 於 2009-4-29 17: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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