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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車禍理賠及官司事疑

而我們只有對向車道的第一輛乙君受傷但無大礙,但車輛均有毀損.我們已經申請事故鑑定,結果如下:
第一段:
甲君因壓到動物滑向對向車道為肇事原因
乙君無肇事原因
YES
第二段:
丙君因無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
甲君無肇事原因
乙君無肇事原因
YES
1.若以這樣的鑑定報告來說,要如何處理對甲君會比較有利呢??
給錢和解就有利啦
2.看這份報告來說好像甲跟丙都有錯,只有乙沒有錯,那是否可以甲丙兩人合起來賠乙君呢??
甲撞乙.丙也撞乙.當然都要賠啊.又不是追撞.
3.但因乙跟丙是好朋友,所以他們要甲君賠全部修理費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請問.乙是甲撞的還是丙撞的.你又知道了嗎?
4.若他們要求不合理,是要申請調解嗎??由甲君申請調解還是乙丙呢?
甲乙丙
5.乙君有受傷,乙君可以告我們刑事方面嗎??若他告我們刑事方面甲君會被判多重的刑罰呢??
可.去問法官
6.這個案子基本上甲君有誠意處理,但乙君及丙君開價太高了,甲君賠不起,所以乙君打算告甲君了,不知刑事及民事上會被判多重??
去問法官
以上.所有的問題.題目本身就很矛盾.

[ 本帖最後由 danvivi66 於 2009-3-17 11: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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