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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大群館」翻版? 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爆違法 北市官員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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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k77
時間:
2018-7-20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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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群館」翻版? 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爆違法 北市官員尷尬
聯合新聞網2018年7月20日 上午6:21
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定敦化北路145巷內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作為競選辦公室,但議員戴錫欽發現,該處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因面臨6米道路,依法只有1樓能作不動產租賃業使用,但柯辦位於4樓,形同文大「大群館」案,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戴錫欽昨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包括副秘書長陳志銘、產發局長林崇傑及都發、地政局等官員,被問得個個臉色尷尬。戴說,市府認定大群館當學生宿舍是違法,結果柯也找了違法的地方,是市長搞不清楚,還是知法犯法?
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表示,使用共享空間過程中,體認到青創業者只能夠逐水草而居的為難,但已請「小樹屋」確認使用執照、商業登記、營業登記等相關資料,若確定違規會搬離。
戴錫欽指出,柯以「小樹屋」作為競選辦公室,以每個月3000元的價格租個人辦公桌,希望以最省錢的方式打2018選舉,但是他向商業處及都發局調閱資料發現,共同工作空間的商業登記應該為「不動產租賃業」,依照土管自治條例、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該地只有一樓允許作為不動產租賃業使用。
戴錫欽說,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租在位於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北市府是否該比照文大宿舍案,要向柯競選總部提出「限期改善」要求。
陳志銘坦承,若真的違反規定,只好換場地,但還是要先確認。都發局官員指出,要到現場認定,視使用樣態,再做處理。
戴錫欽表示,該地是青創空間,他不是要扼殺這項產業,而是突顯土管法令是否適合時宜,難道土管條例沒檢討空間?市政府應該通盤檢討法令,而非做政治打手,苛責一般民眾。
作者:
bgx0314
時間:
2018-7-20 09:08
的確
市政府應該通盤檢討法令,而非做政治打手,苛責一般民眾。
作者:
jasonfriend2005
時間:
2018-7-20 13:03
若是按照土管法規及使用分區管理辦法~台北市有多少違規使用的建物?
都發局長林大人還敢正氣凜然的上電視說文大學生宿舍違規?
不然請林大人把全台北市違規使用建物清查一下~全部處裡啊!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市長講說要查違建要全拆~違建清查完沒呢?
怎都是一些政治利益的著想?
台灣的縣市首長也太好幹了吧?隨便喊喊口號就行.....唉.....
作者:
gdj1977
時間:
2018-7-20 13:45
現世報~因果業報
業爆了~~~
作者:
holktener
時間:
2018-7-20 14:00
標題下錯了吧?民進黨神邏輯,柯文哲競選辦公室違法如「大群館」翻版?百姓點燈不行,只有我能放火。
不過要批評到柯P,小心被牠的網軍圍剿,臉書與雅虎是絕不能提,PTT更是當然,究竟沒腦瞎眼的人太多了,尤其是年經不懂事的人。
[
本帖最後由 holktener 於 2018-7-20 14:03 編輯
]
作者:
crafted
時間:
2018-7-20 15:35
兩顆爛蘋果中唯一的新鮮的蘋果汁~是蘋果汁哦,就算再做錯什麼事也穩凍蒜~~
作者:
WLIFE
時間:
2018-7-20 17:35
辦公室設在高樓大廈之中卻命名"小樹屋"
是精神錯亂還是他趴呆了?
作者:
mon_zoo
時間:
2018-7-21 03:35
標榜的白色被玷污了
我覺得
投機的人最後會像阿扁一樣被看破手腳
作者:
shihbor
時間:
2018-7-21 08:54
有嗎會覺得尷尬--我怎麼沒有感覺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18-7-21 21:12
引用:
原帖由
WLIFE
於 2018-7-20 17:35 發表
辦公室設在高樓大廈之中卻命名"小樹屋"
是精神錯亂還是他趴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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