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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罰錢沒用! 7度酒駕判入獄 [打印本頁]

作者: 少女殺手百人斬    時間: 2011-10-5 17:45     標題: 罰錢沒用! 7度酒駕判入獄

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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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苗栗縣男子吳介晴已有6次酒後駕車被判刑的紀錄,易科罰金超過50萬元,但惡習難改,今年又被查到第七度酒駕,一審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7月,吳某上訴並保證要戒除惡習,懇請法內施恩,但法官以其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一再觸法,駁回上訴,致使吳某必須入獄服刑。

日前新北市的女消防員賴文莉在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引起輿論關注,並有民間社團發起連署,要求立法嚴懲酒駕者,並要求法院不能輕易讓酒駕者交保或是判處易科罰金了事。

苗栗縣男子吳介晴平時以打零工為生,有6次酒後駕車被判刑的紀錄,法院得給予易科罰金的機會,最後一次是在去年9月間,他被判刑6月,法官仍讓他易科罰金,總計其所繳納的罰金超過50萬元。

沒想到他並未有所悔悟,今年又因酒後駕車被查獲,呼氣酒測值0.76。苗栗地院審理時,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7月,致使其無法易科罰金而面臨入監服刑命運,吳某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吳某指稱因長期受迫於經濟壓力,在心情苦悶下,常有借酒澆愁之舉,才會一再酒駕而觸法,他特別保證要戒除惡習,懇請法官法內施恩,讓他得以再度易科罰金。

但法官認為,吳某無視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一再觸法,已構成累犯,一審法院並未量刑過重,因而駁回上訴,讓他必須入獄服刑。

作者: a5839368    時間: 2011-10-5 21:45     標題: 回復 1# 美少女殺手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打狗小綠綠    時間: 2011-10-5 22:18

要釋放壓力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可以去跳樓還是跳海都可以
想死自己去就好

作者: 3k3k3k    時間: 2011-10-6 01:38

都七度酒駕,這些法官還真寬鬆呀,必盡都七次了,但七次如發生意外的話,也害了七個家庭了。
作者: 湯弟    時間: 2011-10-6 02:04

那位吳先生也太誇張了!!
但更誇張的是,第七次才被抓去關!!
前面的法官在乾嗎!!
難道要出事才要做出因有的動作嗎!!
還是老話一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作者: sensor718    時間: 2011-10-6 06:19     標題: 回復 1# 美少女殺手 的帖子

政府若有法令判酒駕槍斃,看誰還敢酒駕
作者: superetet    時間: 2011-10-6 08:14

基本上酒駕就是危險
就應該入獄
難道等到撞斷別人的腿才入獄嗎??
作者: 女天使    時間: 2011-10-6 08:25

這就是台灣的 爛 政府
光會加 罰金 死要錢
會去喝酒在開車的.就是因為沒錢罰了,才會在去喝酒.......
防  酒駕   最好的方式 就是  抓到一次就 扣一年的駕照,時間到了請去重考駕照,重考時 加注說明是 酒駕重考
第二次被抓到直接抓去關了...也不用在去考駕照了...

罰錢有用就好了.罰金是為那些有錢人 開的 後路  給完錢就沒事了

光是第一條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天天開車的就頭痛了.沒駕照怎賺錢)
作者: billylu06    時間: 2011-10-6 16:18

酒駕應以刑法意圖犯罪來審理,不服監根本沒人怕!
作者: kuo6646    時間: 2011-10-6 22:22

我很贊成嚴判
因這根本就是故意殺人罪啊
作者: q蛋    時間: 2011-10-6 22:51

~~我也贊成嚴判~~
作者: 夔皇    時間: 2011-10-6 23:12

x他的西瓜勒 7次 怎樣 法官是佛心來的喔 還是認為 別人的家人死不完 強制治療 不行嗎
作者: 0917530304    時間: 2011-10-6 23:38

引用:
原帖由 女天使 於 2011-10-6 08:25 發表
這就是台灣的 爛 政府
光會加 罰金 死要錢
會去喝酒在開車的.就是因為沒錢罰了,才會在去喝酒.......
防  酒駕   最好的方式 就是  抓到一次就 扣一年的駕照,時間到了請去重考駕照,重考時 加注說明是 酒駕重考
...
沒錯  沒錯  
終身不可在考照比較好
作者: Anty2008    時間: 2011-10-7 00:41

酒駕後撞個法官吧
看還會不會罰款就好!才判7個月
判他7年吧!
作者: fc9870    時間: 2011-10-7 00:51

自 己 身 邊 的 親 友 的 老 公
最 近 就 是 酒 駕 車 禍 失 去 雙 腿
讓 我 感 覺 真 的 是 報 應
台 灣 的 刑 罰 真 是 太 輕 了
應 該 一 次 就 給 他  終 身 吊 銷 駕 照 比 較 有 用
不 然 罰 再 多 錢 一 樣 不 痛 不 癢
作者: walay    時間: 2011-10-7 08:03

酒駕當然不對,
但關不關、罰多重,
這就要看法官的思維了。

今天台灣的法官有很多都是溫室裡的花朵,
只會死讀書,背法條,
沒有社會經驗的一堆,
所以才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判決,
像摸胸七秒無罪,
性侵小朋友結果小朋友說詞反覆無罪,
再不然就是殺了人還能交保…

當然也會有人說「不要犯法、不要酒駕就好啦」,
像這種放大絕的說法,
我只能說目前世界上沒有這麼和平的地方吧,
也因為如此,才要修法、加強法官水準,
不然這類的事還會再次發生,
也希望立委、議員和其他政府官員們,
多花點心思在真正能為台灣好的地方吧,
不要每次等到「名人」出事後,
(重點是名人,老百姓的死活他們不太管的)
才趕緊的重新修法及正視…

ex:說不定某官員那天被酒駕被撞死,之後就會修法酒駕從十年起跳…
作者: 兆元    時間: 2011-10-7 10:33

拜託關到死好嗎? 這樣子枉顧他人生命權益的人沒資格在世界上存活
作者: 楊果    時間: 2011-10-7 11:23     標題: 回復 1# 美少女殺手 的帖子

其實他要感謝法官才行,入監服刑順便戒酒,不是更省更有效嗎
作者: dapon111    時間: 2011-10-7 14:15

不曉得喝酒撞死人,可不可以告蓄意殺人..??
明曉得喝酒就是不能開車,卻徧徧要開車...
出事後,為什麼只判過失致死...??
這樣對於受害者的家人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作者: dapon111    時間: 2011-10-7 14:15

不曉得喝酒撞死人,可不可以告蓄意殺人..??
明曉得喝酒就是不能開車,卻徧徧要開車...
出事後,為什麼只判過失致死...??
這樣對於受害者的家人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作者: smarttyc    時間: 2011-10-7 16:13

還是判太輕了啦~~~
酒後開車根本就是一個未爆蛋.....
不知道啥時會爆!!
作者: oyng    時間: 2011-10-7 16:23     標題: 謝謝大大分享唷..

這樣的人該判無期...............................
作者: 閒者    時間: 2011-10-7 16:44

經驗壓力大?
罰到50萬還不怕,
這樣的人經驗壓力大。
你唬我!
作者: shing0219    時間: 2011-10-7 19:21

引用:
原帖由 打狗小綠綠 於 2011-10-5 22:18 發表
要釋放壓力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可以去跳樓還是跳海都可以
想死自己去就好
+1
自己不要命沒人會管你 ..
但請不要連累別人 ....害人家庭破碎 .... 可惡至極
作者: aa2821477    時間: 2011-10-7 19:43

引用:
原帖由 q蛋 於 2011-10-6 22:51 發表
~~我也贊成嚴判~~
贊成嚴判+1
治安真是爛到可以了
最好是所有都嚴判  並不限於酒駕
作者: 側車    時間: 2011-10-7 19:59

活該 關7個月也太短了吧 關久一點才會怕 !
作者: 竹圍君    時間: 2011-10-7 22:26     標題: 回復 15# Anty2008 的帖子

說的好.撞一個不夠.要多撞幾個法官.那他們才會體會到被撞家屬的痛.
作者: wic5713939r    時間: 2011-10-7 22:32

基本上酒駕就是危險
就應該入獄
作者: 983u54uf    時間: 2011-10-7 2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k6852000    時間: 2011-10-7 22:33

引用:
原帖由 打狗小綠綠 於 2011-10-5 10:18 PM 發表
要釋放壓力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可以去跳樓還是跳海都可以
想死自己去就好
說的太好了   或許政府該準備的合法的跳樓場   給那種人永遠的釋放壓力    給他死!!
作者: chinching0120    時間: 2011-10-7 22:50

這個判決
我很認同
終於有法官了解法律的本質了
而非只是玩弄文字
值得讚許
作者: ran1976    時間: 2011-10-8 09:24

支持加重酒駕刑責   不要只是罰錢了事   尊重他人生命安全   也愛護自己
作者: donut0002002    時間: 2011-10-8 13:50

he should be dead!!
作者: m45514    時間: 2011-10-8 14:01     標題: 回復 7# sensor718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ebber511    時間: 2011-10-8 14:27     標題: 回復 1# 美少女殺手 的帖子

想死自己去就好,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作者: q5153082    時間: 2011-10-8 15:50

現今社會上會喝酒的真的很多人...
但是喝完酒開車的人也一大堆...
喝酒開車沒事平安就好出世珍的就後悔終身了...
作者: u6450730    時間: 2011-10-8 19:28

罰錢怎麼會有用
再說馬英九可是目前最支持酒駕者增多的最大支持者(米酒降價.大家快去吃麻油雞.薑母鴨)
作者: komie99    時間: 2011-10-8 23:26

7度才要入獄那是要害死多少人才要入獄呢!
被抓第2次就該入獄了還要等那麼久...這還有天理嗎?
作者: 小洋    時間: 2011-10-8 23:47

那位吳先生也太誇張了!!
但更誇張的是,第七次才被抓去關!!
前面的法官在乾嗎!!
難道要出事才要做出因有的動作嗎!!
還是老話一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作者: hata5555    時間: 2011-10-9 02:11

壓力大~
跳下去~
啥都解決了~
何必造成別人生命危險呢~
作者: tommysmail.tw    時間: 2011-10-9 08:44

狼族大悟:原來酒駕罪是要發生7次人命財產損失的風險才會到牢獄一遊, 一直不解酒駕為何如此層出不窮, 這下可真得懂了.
作者: kyoisami    時間: 2011-10-9 10:55

真是執政無能的政府ㄚ~
要遏止這種事情的發生,只要嚴刑峻罰就好了!
但是卻一直不修法,台灣法律就是太鬆散了...
才會被很多人知法玩法...

酒駕就只是判個有期徒刑7月,真的太短了~
如果判個7年那還差不多,假如撞死人,那就無期徒刑或死刑。
這樣不就能大大遏止酒駕的情形發生嗎!?

真不知道人民選那些立法委員出來幹嘛的,
唉,無能...一群狗官ㄚ....
作者: 7210211    時間: 2011-10-9 11:04

當有7次酒後駕車被判刑的紀錄,陸續受罰,但仍違法,就代表該罰責,對其已失效,就應強制治療,或改以其他方式因應!
作者: 回憶草    時間: 2011-10-9 17:01

是法官要改變觀念啦,七次也,是第二次就要拉去關了,不要等那麼久,是要等到出事才要辦嗎?雖然我也會喝酒,但這樣子做是好的。
作者: 在天之南    時間: 2011-10-9 17:58

無需酒駕就槍斃,只要發現酒駕就盼入獄服刑,就會讓大部份人心生警惕。
作者: 有錢黃大爺    時間: 2011-10-9 22:57

打零工維生 可以繳50萬?
作者: ab6860    時間: 2011-10-10 01:03

台灣的法律太輕了~導致一堆人根本就沒看在眼裡~酒駕的罰則太輕了~最少抓到酒駕就入獄2年或鞭刑10下~看還有沒有人敢酒駕~自己不要命就算了~也不要開車出來害人~經濟能力不好還有前喝酒~多次罰款都不怕~活該.......
作者: 瑞克薩    時間: 2011-10-10 01:55     標題: 回復 1# 美少女殺手 的帖子

七度酒駕耶!!
才五十萬這哪夠!!!
反正他都沒在怕的了!!
要就一次罰重點
吊銷駕照 永久不得考照 再加上服刑十年 罰金300萬
要是法官有魄力點罰了這一次
我看哪個大財主 大地主 他媽的有這本事
再酒駕!!
作者: 新野    時間: 2011-10-10 10:07

個人覺得既然都有在宣導喝酒不開車~那麼喝酒開車的人如果出意外自己撞死自己沒話說~死好~但是要是撞到人對方死掉它應該拿命來償還~把人撞到殘廢除了照顧她一生~還要把名下所有不動財產過互給對方家人~畢竟阿現在的酒駕法款實在太輕了賠賠錢到各歉它依然能再度逍遙自在~~~~~最後倒楣的永遠是那些因酒駕受傷死亡家庭破碎
作者: henryhsiao    時間: 2011-10-10 11:04

把手腳剁掉,這樣就沒辦法再酒駕了,
作者: larry777    時間: 2011-10-10 19:42

吳某指稱因長期受迫於經濟壓力,在心情苦悶下,常有借酒澆愁之舉

以上我不反對,你說的有理
有錢喝酒沒錢坐計程車嗎?
你被罰的錢都可以讓你過很不錯的生活了
這種人就去關就好了
但是不要國家養你
你三餐的飯錢還要收
錢照罰,牢照坐
就是要罰重一點才有用
作者: small~pan    時間: 2011-10-10 20:02

沒有錢還買酒喝

台灣因該再把酒駕的型則在提高一點才對
作者: bluekoko2002    時間: 2011-10-10 21:11

謝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小獅~    時間: 2011-10-10 22:02

愛喝就別開車咩
就算不管別人的性命
自己的性命總該顧吧
作者: leo491050    時間: 2011-10-10 23:12

像這種社會人渣,早就該判死刑了!
作者: 帥亮    時間: 2011-10-11 18:20

這真是無可救藥拉~
作者: 那一年    時間: 2011-10-11 19:52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種案例實在少見
但被抓了七次
真的都不怕ㄟ
超有勇氣的
心情到底是如何啊?
作者: nokia-jack    時間: 2011-10-11 22:22

要去自己去不要害人
作者: woo825    時間: 2011-10-11 22:42

7個月?! 不是7年喔!!又見恐龍法官 不過也不能怪恐龍法官啦 他家祖上積德 沒有家人被酒駕的撞過 不知道怎麼判
作者: jnco    時間: 2011-10-11 22:59

說難聽一點
牠不放牠出去酒駕
怎麼賺罰金呢?
作者: devilchaos    時間: 2011-10-11 23:15

先說一下 這張大大貼的圖真貼切...
說個經驗...
我記得在國外的時候...
有幾個同學都是酒駕...
我們當場看到他被靠上帶走...
在警局拘留24小時候...
出來他們真的在也不酒駕了...
而且壓根都不想提在裡面時候怎麼了...
雖然有人就是喝不醉...
但我們的法令就是這樣...
希望大家不要拿無辜生命開玩笑...
作者: mm.3025    時間: 2013-4-8 15:33

罰錢真的對那些有錢人、小開、富二代那些根本算不上甚麼

冰山一角而已。。

搞不懂怎不像別的國家一樣。。罰款是罰家產的10分之1 支類的
作者: seamood    時間: 2013-6-10 00:09

基本上酒駕就是危險
作者: 大蛇    時間: 2013-9-10 20:33

如果殺人可以無罪   我第一個幹掉酒駕
作者: molomissing    時間: 2013-10-28 01:02

酒駕罰那麼重,還是有人以身試法,
酒是很好喝嗎?
真是不懂為甚麼都喝酒了還要自己開車?
作者: previouslykimo    時間: 2013-11-1 14:02     標題: 回復 1# 少女殺手百人斬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110    時間: 2013-11-1 17:40

無視其他用路人之生命的人,一定要把它關起來
作者: flyingcap232    時間: 2013-11-2 04:46

沒錢的人怕沒錢可以用,有錢的人怕沒地方花錢。
作者: mac1kimo    時間: 2013-11-2 20:46

這種人最好關久一點,枉顧他人生命權益的人,最好關一輩子
作者: 老萊子    時間: 2013-11-3 19:01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這句名言大家都曉得,但是就是還會有人明知故犯
等到害別人家破人亡它們才在後悔,這些人真是 賤得可以
作者: wayne0625    時間: 2013-11-3 22:28

這樣無視於別人生命安全的人,才判7個月~也判太輕了!
作者: QQSQUARE    時間: 2013-11-6 05:36

絕得三次就該入獄還給他7次機會.罰錢大家都罰不怕了
作者: donku318    時間: 2013-11-7 00:40

應該關了,不能再罰錢了。
作者: b27991042    時間: 2013-11-7 20:01

要釋放壓力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可以去跳樓還是跳海都可以
想死自己去就好~
害己害人啊 嘖嘖~
作者: vashu    時間: 2013-11-15 13:13

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

感謝大大提供資訊讓我們增長眼界

此人藉酒消愁只是藉口!
老子我沒人養!一個月幹的像狗一樣只領月新1482元
要付房租! 要付學費! 要自己負擔一切生活所需!!
幹! 我已經生活節省到4年沒買我最喜歡的梅子綠茶來喝了!!

他還有錢可以買酒?  根本藉口理由一堆! 毫不知悔改
作者: eidqnkggp    時間: 2013-11-26 21:31

愛喝酒的還是會喝...不過多少還是有用啦
作者: eidqnkggp    時間: 2013-11-26 21:31

愛喝酒的還是會喝...不過多少還是有用啦
作者: justty    時間: 2013-12-28 23:57

自己酒駕撞車就算了
可惡的是還牽拖到別人
造成家庭破碎
作者: pro18    時間: 2014-6-28 17:09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pro18    時間: 2014-6-28 17:09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周老弟    時間: 2015-8-14 21:44

其實入獄也沒甚麼馬 進修而已
作者: jaowuhan    時間: 2015-8-18 12: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ang310    時間: 2015-10-27 14: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dewqazxc    時間: 2016-6-16 01:30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lookpkgogo    時間: 2016-6-17 19:14

酒駕7次才入獄,難怪他敢一而再的酒駕
作者: hkyplc    時間: 2016-7-9 12:30

謝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24082133    時間: 2016-10-6 11:28

感謝大大的分享~
我剛開始有酒駕時有被抓過一次~
還好那時不會判刑~
作者: 先看再說    時間: 2016-11-21 13:23

沒辦法,都無被車禍或撞人事件也沒有,當然法官都無條件用罰錢了結,就是太鬆了,才會台灣這麼多酒駕居高不下餘萬事件
作者: kevinth_tsai    時間: 2017-3-10 15:15     標題: 回復 1# 少女殺手百人斬 的帖子

台灣應該要好好檢討法律, 在國外酒駕下場都很慘, 只有台灣得過且過. 說真的不改善這問題還是會持續惡化. 酒駕人有個心態反正死不了!!!
作者: luke18169    時間: 2017-3-17 22:33

台灣是殺人都不會判死刑的,酒駕算什麼,台灣的法律是保障加害人,被害人在台灣法律真正的不受保障,殺176刀可教化,酒駕算什麼,
作者: b55813    時間: 2017-4-22 17:05

自己死就好,不要連累到其他人
作者: d0982333717    時間: 2017-8-25 13:31

怎麼不改鞭刑...........
法官太站在加害人那邊了.....
作者: 糊塗小子    時間: 2017-8-30 13:36

感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ahpan    時間: 2017-10-16 09:19

這種罰不怕的人早就該辦入獄了
作者: Willbeto    時間: 2017-12-27 15:51

酒駕就是危險!應該入獄!
作者: songni    時間: 2018-1-7 21:17

贊成一定要嚴懲
保護更多人
作者: 550324    時間: 2018-7-9 02:35

監獄好關沒再怕的啦
而且易科罰金(一天2.3000元)比較伐算
即使有錢也讓你關
外面賺錢都沒那麼容易
作者: s821015    時間: 2018-8-16 18:52

謝謝大大的分享好文章
值得收藏下來
感謝
作者: all95    時間: 2018-10-14 02:04

會酒駕的人,都是因為忍不住酒癮,有的人喝了酒就變個人
不知不覺就酒駕了,事後可能真的完全或部分忘記發生甚麼事,
這樣罰也很難根治,
最好的方法就是引入鞭刑,專門為酒駕累犯的人設的鞭刑,
第一次抓到就按現行法令罰,第二次抓到除了法律上的刑罰再鞭一下,
第三次抓到鞭二下、第四次抓到鞭三下,...喝酒有人會上癮,
看看如果外加像新加坡那種鞭刑會不會有人上癮的????
作者: 何向東    時間: 2019-3-9 12:07

亂世還是要用重型的
希望我們政府真的可以拿出魄力來
好好逞處這一些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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