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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原創] 為朋友抱不平!!!真的很過份的國中生!!!!!!! [打印本頁]

作者: azsx356    時間: 2010-4-11 02:17     標題: 為朋友抱不平!!!真的很過份的國中生!!!!!!!

時間是4/9(五),大約晚上九點多我接到了一通朋友打來的電話


電話內容大約是"陳姓女同學"被一名同樣就讀台北市大安國中的"江姓女同學"當街摑巴掌

地點竟然是人來人往非常熱鬧的通化街商圈!!!!!!!!!!!!!!!!!!!!!!!!!!!!!!


事後江姓女同學的姊姊(就讀台北市育達高職)居然還不善罷甘休

繼續上前找陳姓女同學的麻煩


經過一陣拳打腳踢之後

陳姓女同學被揍的狼狽不堪,鼻梁甚至歪掉!


目前陳姓女同學的家長已經報警處理,並揚言要提告江姓姊妹倆
全案在信義路安和路交口的派出所辦理

現在陳姓女同學仍然需要前往國泰醫院將鼻子橋正

據說江姓姊妹的男性友人還打電話出面恐嚇:「小心一點阿!」


。。。。。。。。。。。。。。。。。。。。。。。。。。。。。。。。。。。。。。。。。。。。。。。。


這是動手摑巴掌的江姓女同學的無名小站
http://www.wretch.cc/blog/louise850723

看他人長相端正一點都不像是個壞孩子
甚至大喇喇的公開自己的行動電話號碼0983011043
表示他應該是一位喜好交友的的小女孩

為什麼會這麼無法無天的在台北市通化街動手打人呢?
台北市的治安是這個樣子?還是他們大安國中的教育理念出了問題??????????????????????


這一切都太過分了!!!!!!!!!!!!!!!!!!!!!!!!!!!!!!!!!!!!!!!!!!!!!!!!!
作者: 酒店少爺    時間: 2010-4-11 12:07

報警處理阿

不能讓無法無天者

越來越囂張
作者: ghostwolf90    時間: 2010-4-11 21:55

血氣方剛青少年!
讓法律去攪正他們
通通抓去勞改XD
作者: inokumaw    時間: 2010-4-12 09:41

下次換她被當街摑巴掌會做何感想
都幾十歲的人了
還只會動手動腳
慘啊~
作者: shin19857467    時間: 2010-4-12 10:26

想到前一陣子台中也有一個這樣女生
外表水水裡面胎歌鬼
仗勢自己美貌跟擁護者多就欺負別人
不曉得這樣的心態是從哪裡來的
作者: 907749    時間: 2010-4-13 00: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eikohaha    時間: 2010-4-13 05:18

引用:
原帖由 inokumaw 於 2010-4-12 09:41 發表
下次換她被當街摑巴掌會做何感想
都幾十歲的人了
還只會動手動腳
慘啊~
大大
打人的是國中生
沒有幾十歲
指有十幾歲
作者: geezeal    時間: 2010-4-14 02:29

好醜的國中生! 現在的教育怎麼了
作者: a5066001    時間: 2010-4-14 23:29

滿十四歲己有責任能力了,雖然法律是最後手段,但不得不時還是要讓那些國中生或高中生,接受法律治裁,如果被害人的鼻子須矯正的話,攪是不是有毀敗或嚴重毀損,叫醫生出示重傷害證明,告死她.
作者: jackysos007    時間: 2010-4-21 01:15

只能說社會在變很快...
作者: dragons0618    時間: 2010-4-21 19:28

國中生的觀念都很偏差!
是應該訴諸法律學學了!
作者: 路過ㄉ    時間: 2010-5-7 13:35

資訊太發達~小鬼都喜歡搞有的沒的~上學不是讀書
是先搞好自己的髮型~算了吧~現在的小孩都是被寵壞的小孩
作者: foxy123    時間: 2010-6-4 12:50

等到打到人家家裡背景硬的 或是角頭的女兒或親氣 讓他們見過世面
作者: wei1256    時間: 2010-6-5 21:28

你這樣散佈他人通訊,很快警察伯伯就找上你囉.... 如果你不高興 大可用合法途徑,不必用這種方法......
作者: SEX823328    時間: 2010-6-8 02:55

請PO到PTT,鄉民會幫受害人申冤,保證她沒多久就全國皆知,鄉民的力量比水果報威力還大.......
作者: honwe    時間: 2010-6-8 22: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aphnx    時間: 2010-6-17 08:33

時代不同了......
作者: mick9999    時間: 2010-6-19 10:57

找人砍他阿   不然就告死他   
再不然找人強姦他阿  很多處理方式看你自己
但是不要不坑聲  讓他知道地球是圓的
作者: 伊達殤    時間: 2010-6-20 01:16     標題: 回復 14# wei1256 的帖子

這位大大說的對
就算對方 有錯在先你也不可以散播人家的資訊
這和打人巴掌有何分別呢!
你也該需要反省一下
作者: f100220    時間: 2010-6-20 14:04

到底是怎樣啊,打了人還去威脅人,是誰理虧啊…
作者: camry777    時間: 2010-6-25 0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aya321    時間: 2010-6-27 19:16

嗯...
真的很帥
即時通+手機號碼
真是太威了
朋友應該非常非常的多吧...
不過真沒禮貌
動不動就賞巴掌
太誇張了...
作者: blackhand    時間: 2010-6-28 23:56

孩子太寵教育失敗
作者: kos12344    時間: 2010-7-2 20:38

學校教育固然也有關係
但家庭教育更是重要的一環

現在當爸媽的心態過度兩級化
要嘛不是寵到不行;精心呵護導致很多問題
就是放牛吃草,最後發生事情再來道歉

發版大的做法用完全公開個人資料,固然不鼓勵此風助長
但起碼讓我們了解了現在小孩的想法
真是給他...OOXX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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