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saichan 於 2009-2-6 23:14 發表
個人以為這件事應該"就法論法",
那位婦人是竊盜公有財物的"現行犯",員警看到了能"視而不見"嗎?
不管她盜竊的多小的物品,不管是"微罪不舉"也好,認定的權責在檢察官,而非員警,
所以那二位員警盡了自己的 ...
原帖由 tanshian 於 2009-2-7 10:23 發表
以下是小弟觀點~
如有冒犯請多海涵:
如果是有人到派出所告發:
那小弟就贊成依法辦理,因為你不辦,就是瀆職...
至於之後檢座是否起訴~
這個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
當下就應該向婦人陳明一切經過,並說 ...
原帖由 tanshian 於 2009-2-7 10:23 發表
以下是小弟觀點~
如有冒犯請多海涵:
如果是有人到派出所告發:
那小弟就贊成依法辦理,因為你不辦,就是瀆職...
至於之後檢座是否起訴~
這個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
當下就應該向婦人陳明一切經過,並說 ...
原帖由 tsaichan 於 2009-2-7 21:29 發表
純就此事例而言,警察有無"執法過當",就現在看到的"輿情",應該是不言可喻了!
但是,個人以為這背後是隱藏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那就是:我們到底是需要怎麼樣的警察?
警察是第一線的"執法人員",負有"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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