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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宣導妨害風化罪 [打印本頁]

作者: l9790709    時間: 2008-12-11 19:38     標題: 宣導妨害風化罪

宣導妨害風化罪
「販賣猥褻物品及張貼猥褻圖片在網路上系犯妨害風化罪」
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請大家要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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