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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 電郵誣人性侵 換來10月牢災 [打印本頁]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10 05:31     標題: 電郵誣人性侵 換來10月牢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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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1-11 02:44

引用:
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8-11-10 05:31 AM 發表
判決書表示,被告不久即將擔任醫師,其品德應具更高水準
其實目前的亂象都是那些政治人物

為了自己舞台而造謠、污衊、毀謗....

他們才應該更具有高品德水準才行

可是常常判決下來都很輕

不知法官在想些什麼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11 05:29     標題: 回復 #2 a102444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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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12 06:12     標題: 嫌紅包太少 電郵罵人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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