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
電郵誣人性侵 換來10月牢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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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10 05:31
標題:
電郵誣人性侵 換來10月牢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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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安德魯
時間:
2008-11-11 02:44
引用:
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8-11-10 05:31 AM 發表
判決書表示,被告不久即將擔任醫師,其品德應具更高水準
其實目前的亂象都是那些政治人物
為了自己舞台而造謠、污衊、毀謗....
他們才應該更具有高品德水準才行
可是常常判決下來都很輕
不知法官在想些什麼
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11 05:29
標題:
回復 #2 a102444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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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智深
時間:
2008-11-12 06:12
標題:
嫌紅包太少 電郵罵人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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