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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西周分封制指的是什麼﹖

西周分封制指的是什麼﹖

  西周分封制名詞解釋﹕「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西周的分封制又稱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建國。周滅商後﹐為了有效的統治被其征服的廣大地區﹐大規模的分封諸侯﹐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貴族到各地去建設諸侯國﹐代表周天子行使對地方的統治權以拱衛王室。
  周初分封的諸侯有三類﹕一是王室子弟。這類諸侯國不僅數量多﹐所在位置也多為要衝之地﹐與王室關係密切﹐是西周諸侯國的主體部分。二是異姓諸侯。這些人雖不是王室子弟﹐但世代與周人有同盟關係﹐於是分封他們去建立諸侯國﹐以諸侯的身份繼續為周王室效力﹐齊國和宋國就屬於這種類型。三是古代帝王的後代。這類封國一般比較小﹐有的只是象徵性的﹐在西周政治中作用不大。
  諸侯對天子有隸屬關係﹐有鎮守疆土、捍衛王室、交納賦稅、朝覲述職的義務。諸侯在封國內是君主﹐初封時就是半獨立狀態﹐在封國內亦實行分封。國內土地的一部分歸諸侯直轄﹐一部分土地作為采邑分封給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樣的情況分土地給士﹐士直接統治、剝削庶民。分封制也是與宗法制相結合的﹐就是嫡長子世襲制。
  從西向東﹐重要的封國在黃河北岸的是晉、衛、燕﹐在黃河南岸的許、蔡、陳、宋、曹、魯、齊。東南最遠的吳和建立較晚的秦和鄭﹐後來也發展成為重要的國。王室分封宗親功臣的既定制度﹐輔以明確天子權力和諸侯義務的周禮約束﹐決定了王室和諸侯之間的內在關係﹐使中央王國對地方諸侯的縱向聯繫加強。同時西周的諸侯國之間多有同宗共祖的宗親關係或互通婚姻的姻親關係﹐橫向關係也較以前密切。
  從強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進地方之間聯繫兩方面看﹐西周分封制在歷史上具有積極意義。
  西周分封制的特點﹕
  1、神權與王權結合。
  2、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國家政治結構。
  3、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
  西周分封制的作用﹕
  1、迅速穩定了全國的統治秩序﹐並擴大了周朝的勢力範圍﹐使周的文化形式覆蓋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且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使得周的統治達到了八百年之久。
  2、保證了王室強大﹐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
  3、由於王室沒有把權力高度集中於中央﹐諸侯國獨立性強﹐且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各國實力發生了變化﹐出現了強國兼併弱國的現象﹐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這也是周朝滅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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